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单位团组织: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学校共青团改革要求,切实提升嘉定区学校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区教育团工委将对各单位2023年学校共青团工作开展总结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中小学(含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幼儿园及其他单位团组织,其中2023年下半年新成立的学校团组织不纳入评估对象。
二、评估内容
《2023年度嘉定区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详见附件1。
三、评估方式及结果
(一)评估方式
书面材料、基层团组织自评、日常评估、交流汇报相结合。
1.书面材料。请各基层单位团组织按照《评估细则》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突出工作举措和成效,突出特色工作、创新工作和经验,突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
2.基层团组织自评。各基层团组织根据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并填写完成 《2023年度嘉定区学校共青团年终工作自评表》,详见附件3。
3.日常评估。教育团工委根据评估指标,对各基层团组织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4.交流汇报。小学、幼儿园及其他单位只上传书面材料,中学团组织根据2023年度工作重点作总结汇报。汇报时间及安排表,详见附件4。
(二)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1. 突出重点,认真总结。开展学校共青团工作年终总结评估是按照“重塑、聚焦、落实”总要求,认真总结全年工作的重要方式,评估结果将书面反馈、交流汇报。教育团工委将根据评估结果分配2023年度团内评奖评优推荐名额。
2. 聚焦问题,制定措施。根据《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0〕7号)《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学共青团改革和建设指导手册》的工作指引,结合关于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区委巡察监督内容以及《嘉定区教育系统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巡检指标体系》,团中央、团市委和团区委关于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学联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等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聚焦问题,细化未来工作举措。
3. 高度重视,紧扣节点。请各基层团组织于2023年12月12日(周二)前将1.工作总结报告、2.自评表(盖章扫描版)、3.团委(支部)2023年台账打包上传至FTP教育局—团委—上传区—“2023年度考核总结和自评材料”,以“学校序号+XXX学校”命名。总结报告格式要求:标题使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副标题使用3号楷体-GB2312,正文使用3号仿宋-GB2312,正文一级标题使用3号黑体,行间距设置为28.5磅。请勿插入图表或超链接。
附件:1.《2023年度嘉定区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评估细则》.docx
2.《2023年度ⅹⅹⅹ学校共青团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报》模板.doc
3.《2023年度嘉定区学校共青团年终工作自评表》.docx
4.《2023年学校共青团年终总结汇报时间安排表》.docx
编 号:团委(通)2023-7
联系人:谢 伟 39902012
顾晨艳 39902069
共青团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