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继续做好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提出的若干意见,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嘉有阳光 法育未来——2024年嘉定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嘉”有阳光 法育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1.完善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构,强化人员配备,切实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职责。校长是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要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保护工作机制,就学生欺凌防控、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强制报告等形成专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学校要按照《嘉定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嘉教〔2023〕36号)的通知要求,与法治副校长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管理与保障等相关内容。
2.分层分类开展学习培训。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重要作用,针对行政干部、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家长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加强校园欺凌防治、防范电信诈骗、校园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等专项工作培训和演练,切实提升学生权益易受侵害领域的针对性防范化解和应对处置能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培训。
3.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学校公众号、黑板报、宣传栏等途径,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养,凝聚社会共识。在节假日期间,利用好区内法治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社区指导站等资源,搭建宣传教育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积极学唱嘉定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之歌《最美的模样》,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4.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活动。树立以生命关怀为核心的教育理念,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家长课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形式,利用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生命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尊重生命,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加强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提高未成年学生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多方合力营造教育氛围。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把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的对象覆盖全体师生和家长。坚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校园欺凌问题线索摸排及调查处置,提前做好预防、化解工作。深入推进“护苗”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绿书签行动”,提高未成年人对“扫黄打非”的认识,杜绝非法违规出版物,净化校园文化环境。要发挥好学校法治副校长作用,指导学校开展好各类法治教育工作;要利用好各级家长委员会职能,引导家长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成为学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要积极联动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预防性侵”“预防校园霸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题讲座和活动,多方专业资源助力学校未成年学生法治教育。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好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教育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嘉定“教育强区”目标的重要保障。校长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主题教育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协调领导,精心设计方案,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推动主题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2.明确工作任务。结合全员导师制工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按照分层分类原则,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主题、抓好组织实施。除开展好常规教育活动外,要特别关注好有心理健康问题、行为偏差失范、家庭存在困境的未成年人帮扶和保护工作,对此类学生的教育帮扶,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细化工作举措,形成“一人帮一生、一生有一策、一生建一档”的全过程闭环式工作模式。
3.建立长效机制。学校要把主题教育月活动与依法治校工作有机整合,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修订学校相关章程、学生管理条例或其它校内管理制度,确保与现行法律法规相适应,形成科学规范、高效适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4.注重总结提炼。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鲜活案例。区教育局将大力宣传各学校开展活动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各学校的活动典型案例、特色照片、心得体会、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于活动开展后第二个工作日钉钉报送德育科鄂莞婷。
编 号:未保(通)2024-1
联系人:鄂莞婷 39902060
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