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要求,2020年5月29日,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0〕10号)。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区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特制定《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实施意见》紧扣“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以稳就业为总体目标,做到了三项兼顾:兼顾上级部署和本区特色,兼顾短期纾解矛盾与中长期保障需求,兼顾机制完善与服务创新。
三、《实施意见》包含哪几个板块?
《实施意见》分为“三保一促一强”五大板块。其中,“三保”为:多措并举保市场主体、千方百计保居民就业、强化托底保基本民生;“一促”为:激发活力促经济发展;“一强”为:完善机制强组织保障。
四、《实施意见》有哪些具体举措,解决哪些具体问题?
《实施意见》共有23条具体举措,对每条举措都明确了对应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任务分工,并建立了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是多措并举保市场主体,通过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强金融支持、引导开拓国内市场、规范裁员行为、加大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应需做实来沪人员就业服务,解决企业用工成本高的问题,帮助企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千方百计保居民就业,通过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解决部分劳动者就业竞争力偏弱、创业难等问题。三是强化托底保基本民生,通过加强托底安置就业、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做好困难人员生活保障,解决失业人员生活保障问题,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四是激发活力促经济发展,通过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增加投资创造就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帮助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就业空间、解决部分劳动者就业能力不足等问题。五是完善机制强组织保障,通过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就业形势监测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努力打造工作有合力、服务有支撑、资金有保障、形势有监测、舆论有引导的稳就业促发展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