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20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办公室研究编制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目录编制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必然要求,是我区推进决策公开,提升政府决策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和《嘉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区政府办公室通过编制目录把符合要求的决策事项纳入规范化管理,将有助于改变以往上级部门或领导提议,区政府各部门仓促起草,匆匆决议的情况,助推重大行政事项的高质量决策。

二、目录内容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纳入8项决策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编制《上海市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这是指导全区未来五年发展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参考,对于嘉定全力建设“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确定2021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实施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抓手,也是“抓民生也是抓发展”的重要体现。

3、修订《上海市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本次修订提出了持续推动政府效能提高和财政资金聚力增效的工作措施,也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水平的要求。

4、修订《上海市嘉定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奖项频次进行调整;增设“首席质量官奖”(个人奖);调整奖项的数量及金额;明确“孵化培育”制度,从而引导和激励全区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价值理念,增强我区综合竞争力。

5、编制《嘉定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针对我区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新特点,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瓶颈难题,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6、编制《嘉定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建设“健康嘉定”和体育强区为目标,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全区市民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7、编制《嘉定区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按照“因地制宜、突显特色、稳步推进、做强优势”的原则,着力激发社会与市场活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数字化转型,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8、编制《关于推进嘉定区绿色生态城区的创建申报的工作计划》。结合嘉定新一轮发展要求,践行绿色生态低碳城市理念,实现生态宜居的目标要求,聚焦嘉定新城“一核一枢纽,两轴四片区”,打造辐射服务长三角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三、后续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台后,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工作计划进行细化,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间节点予以推进。纳入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管理的事项必须在完成相关程序,例如征询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后才能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区政府办公室也将根据工作需要,单独或者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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