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规范并加强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促进本区标准化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精神,依据国家、上海市和本区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制定《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资助对象是什么?
在嘉定区依法注册的企业、社会组织及与其签订工作合同的个人。
三、《实施办法》的资助项目有哪些?
资助项目共5项:标准制修订、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其他项目。
四、《实施办法》的资助项目的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是什么?
每年在市级标准化推进专项扶持资金确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申报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具体的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详见当年度《嘉定区标准化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指南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市场局门户网站统一发布。
五、《实施办法》的实施日期是什么?
本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