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7-20

一、嘉定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是以项目实施为手段,以加强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为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多年来,为推动本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0年以来,我区滚动实施了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持续努力,嘉定区在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全区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环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

2021-2023年,是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建设“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为统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上海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上海市嘉定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计划》的总体思路和编制原则是什么?

总体思路上,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为主线,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瓶颈难题,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厚植现代化新型城市生态本底。

编制原则上,一是突出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转方式、调结构、增动力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优化,推动经济持续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为公众提供更加多样的生态公共空间,提高城市吸引力和人民群众的归属感。三是强化系统治污。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提升为主线,坚持系统治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等治理保护,强化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综合协同。四是坚持多元共治。持续推动环境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提升城市环境治理体系信息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强化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共治与共享的生态环保新格局。

三、《计划》的目标指标是什么?如何保障这些目标指标的实现?

《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3年,全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服务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主要指标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污染治理能力、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环境治理等五大方面。其中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保持在85%左右,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50%,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工业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6.9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

为保障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指标的实现,《计划》安排了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等10个专项,共102个项目。

四、如何保障《计划》实施?

《计划》提出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全面保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条块联动,优化评价考核督察机制,完善环保监管制度。二是健全智慧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提升精准治污、精细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智慧环保管理水平。三是完善市场治理体系,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试点,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的必要支持。四是健全区域协同协作,探索形成嘉昆太水、大气、固废等领域协作新机制,加强跨区域信息共享。五是完善社会共治体系,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强化全社会监督,鼓励各类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和公众的监督与参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