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嘉定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计生委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4000-2015-0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4-09
名 称: 嘉定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计生委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审〔2015〕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我委决定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嘉定区卫生计生委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建立审计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9
 
嘉定区卫生计生委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据《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由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内部审计领导为副组长,由组织部门、纪委、财务科、审计室等职能科室组成。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并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贯彻上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
审议并批准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研究并确定临时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条 各成员部门的主要职责
组织部门
1.根据干部监管工作的需要,依据审计室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提出委托建议,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的审计项目,应及时提交联席会议确定。
2.在预定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范围内,向审计室送达委托书,并督促审计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
3.负责审计成果的利用,结合审计结果及时提出诫勉谈话、职务调整、奖惩等建议。
4.在联席会议上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
纪委
1.根据监督工作需要,提出审计项目或审计重点内容的建议。
2.查处阻挠、拒绝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或出具伪证、毁灭、转移证据,隐瞒事实真相等错误行为,保障审计工作正常进行。
3.对审计查明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以及严重阻碍、拒绝审计的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联席会议通报。  
4.利用审计结果,对审计对象廉洁勤政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审计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科
1.配合审计室做好各项审计准备工作。
2.为审计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3.对审计涉及财务方面的问题,提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要求。
审计室
1.根据联席会议确定的年度计划,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根据组织部的委托,制定审计项目实施计划。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联席会议确认的工作原则和工作重点,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加强同其他成员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听取有关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通报审计情况或请示有关问题。
4.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向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送达审计报告。
第五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审计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负责联席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负责审计整改跟踪督查。
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文件、制度;总结、收集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信息和情况通报。
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需要,经召集人批准可随时召开。各成员部门需提交联席会议审议、通报的有关材料,应于会前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七条 建立联席会议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各成员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八条 各有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审计小组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九条 本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试运行期限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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