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市规土局《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区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市规土局关于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深化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和2015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不断健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土地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
结合我区土地管理情况,根据《上海市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报告》和《例行督察意见书》(沪[2015]1号)中本区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纠正。
1、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方面:重点落实整治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预算管理和土地出让支出等方面问题。督促整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减免、返还、少征、未上缴土地出让收入,土地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违规安排支出和使用土地出让收入等问题,确保土地收入、支出以及预算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2、建设用地管理方面: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开发地块存在撂荒、弃耕问题、重大项目未批先行动迁建设问题、违规出让土地、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违规审批建设大套型住宅和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等建设用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实启动有效的整改措施,同时制定相关制度,保证今后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执行,规范建设用地管理的审批。
3、工业开发区方面:逐一排查审计列出的我区各类工业开发区,重点整改工业区开发强度不够、违规审批设立和扩大开发区、厂房闲置超过一年、容积率和投资强度不达标等问题,督促开发区和用地企业限期整改,完善工业用地评价、考核、监督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工业企业土地开发强度。
4、耕地保护方面:重点查找基本农田保护不到位、土地流转“非农化”、耕地保护责任未落实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未能及时归还周转指标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加强土地巡查,从源头进行监管。
5、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面:针对非法批地、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和征地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情况,重点查找整改违法违规批准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以林地辅助设施用地名义违规批准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用未及时支付到位、被征地农民居住问题未得到妥善安置、未及时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问题,严格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维护群众利益。
6、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供应方面:针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违规出让在押土地、违规批准使用集体建设土地和对土地改变用途缺乏监管等方面问题,严格实行土地出让后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工作,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落实整改措施,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7、土地登记和抵押融资方面:重点查找为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土地办理土地登记和违规批准利用公益设施用地抵押融资等问题,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严格按照土地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土地登记手续,规范土地抵押融资行为。
8、土地执法监察方面:重点查找土地执法职责履行不到位和个别类型违法用地突出、占用基本农田面积大和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对违法用地依法作出处理,加大对土地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15年7月底至9月底。
(一)方案制定(8月24日至8月28日)。区规土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部署全面整改。
(二)整治实施(8月29日至9月20日)。各街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审计和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从制度建设上研究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并于9月2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区规土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报告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区规土局梳理汇总本级及各街镇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完成区域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局。
四、组织保障
区规土局成立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宗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高雷平、周建斌、孙华新、周芳珍同志担任,局各科室、相关土地所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街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街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各街镇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加强与市规土局的沟通,不定期向市规土局进行工作汇报,按照时间节点,在9月30日前完成区域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报告报市局。
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整治原则,各街镇负责具体开展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及时向区规土局反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抓住专项整治行动契机,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土等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本区规划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二)统筹安排,从严实施。根据市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项目化’推进”原则,针对审计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统筹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从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中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提出实招,务求实效,着力破解难题,提升支撑服务能力。
(三)协调配合,严格检查。各街镇要与相关委办局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区规土局将加强对各街镇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指导和对落实整改任务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