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菊园新区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WG2208000-2012-004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菊园新区 发文日期: 2012-07-20
名 称: 关于菊园新区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实施意见
文 号: 嘉菊管[2012]7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精神,菊园新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二届主席团已任期届满,为了更好地开展残疾人工作,拟定于2012年8月初召开菊园新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事项。现就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为主线,总结新区残疾人事业五年来所得的成绩,制订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新一届残联领导机构,更好地发挥基层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基本原则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
2、按照民主程序,认真推选好代表;
3、根据事业的需要,选配好领导人选。
三、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新区残联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2、选举产生菊园新区第三届残联主席团委员;
3、选举产生菊园新区第三届残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4、聘请菊园新区第三届残联主席团名誉主席;
5、选举菊园新区第三届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6、选举菊园新区各残疾人专门协会主席、委员;
7、选举产生出席区残疾人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大会代表
(一)代表名额及比例结构
根据嘉定区残联《关于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残联召开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意见》要求及根据新区实际情况,新区残联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拟定80名。其中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52名,占代表总数65%;街道有关部门领导、残疾人工作者28名,占代表总数的35%。
(二)代表的产生办法
根据代表分配名额(附表),应在所在村(居)委党组织的领导下,经基层残疾人协会自下而上酝酿,民主协商产生代表候选人,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正式代表。政府和新区有关部门的代表由现任新区残联理事会提名,由代表所在部门协商产生。
(三)列席代表按有关规定由新区残联确定。
(四)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及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
3、热爱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能倾听和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迫切需求,在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
4、具有较高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
5、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年龄原则上在18—65周岁(含65周岁)。
五、新区残联组织设置
新区残联主席团共设委员13名,含主席1名、副主席2名,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主席团主席由新区分管残联领导兼任,理事长由社区管理科科长担任,理事长负责残联日常工作,兼任主席团副主席,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委员及理事长、副理事长候选人名单,需事先征求上级残联意见,同时报新区党工委批准,由新区管委会任命并报区残联备案。同时聘请新区党工委党群副书记为新区残联主席团名誉主席。新区残联在进行主席团换届选举时,应通盘考虑将执行理事会成员、残联专职干部、专门协会主席及优秀残疾人骨干作为委员候选人。
六、选举时间
区残联要求各街镇在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菊园新区残联作为区换届选举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新区残联换届选举拟定于2012年8月初举行。
七、组织筹备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是政府工作的内容之一,是新区残疾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在新区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进行,为了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特成立新区第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周迎妍、沈华强、钱婉琴、顾伟萍组成。筹备工作小组由沈华强、顾伟萍、肖晓明、徐斌、唐海燕、施燕同志组成。由沈华强同志任组长,顾伟萍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新区残联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八、做好换届选举要求
1、要做好必要的思想动员和社会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召开新区残疾人代表大会是残疾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发动广大残疾人为选举新一届残联主席团人员,确定今后五年的目标和任务,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目标而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2、要充分做好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出席代表大会代表的推选工作,使各类残疾人都有自己的代表,体现残疾人代表的广泛性。
3、召开代表大会期间,要依照章程及其会议议程有序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体现绝大多数残疾人的意愿。
4、代表大会既要热烈隆重,又要注意节俭。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7月20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