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城乡环境整体面貌,以整洁、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面貌迎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镇复审,也为村居社会管理验收提供保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利用三年时间(2014年—2016年),针对城乡环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十二五”期间的“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功能转型,共创幸福南翔”奋斗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镇村统筹、综合整治、规范管理、全民参与、完善长效”的工作原则,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攻坚克难、巩固成果、防止“回潮”,常抓不懈,进一步优化全镇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整洁、优美的城镇环境。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镇8个行政村、20个社区(包括筹建组),重点是辖区内主、次干道,村庄,背街小巷,集贸市场、沿街(路)店铺、企事业单位责任区、工地、公厕、农民集中居住区、居民小区、农村村民小组、河道、绿化等环节的环境卫生整治。
三、工作标准
通过三年时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努力解决农村以及部分居民小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建立起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及时解决或改善市民关心的社会大卫生问题,提高市民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显著提升本镇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的清洁程度,倾力打造最整洁的城镇,为推动我镇发展转型,加快城市化发展奠定基础。
根据行动方案的要求,各村、社区环境卫生要达到以下要求:
1、全面巩固市级、区级卫生村创建成果。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达到“三清一净”(清垃圾、清堆物、清乱涂写、公厕干净)标准,保证环卫基础设施完好、无脏污,有专人进行卫生保洁。社区达到“四无一到位”标准,即(无散在垃圾、无黑广告、无乱晾晒和垃圾分类到位)。(具体标准见附表)
2、通过公路沿线、村宅道路、农村河道、宅前屋后、小区内背街小巷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到“二清一减”(清除积存垃圾、清理宅前屋后堆物、减少畜禽粪水污染)要求。
3、 推进道路洁净工程,使全镇道路经常保持洁净水平,特别要使真南路、沪宜公路、浏翔公路、蕴北路、翔江公路和胜辛南路路等道路洁净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
4、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清扫保洁员队伍管理,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
5、巩固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的建设成果,加强户厕小三格的修缮工作。确保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普及率保持在100%。
6、全面加强村级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镇3个村级农贸市场达到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并全面实施垃圾分类,达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要求。
7、落实好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制度。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动员阶段(2014年9月—10月)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专题安排部署整治行动,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起好步、开好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1月—2016年12月)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围绕“迎中秋、迎国庆、迎小笼文化展爱国卫生环境整治月和2015年国家卫生镇复审年”等专项活动,通过集中力量,做到目标明、责任清、力量足、措施实,不折不扣的按时间、按要求、按标准完成综合整治各项既定的目标任务,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督查考评阶段(2014年—2016年)
镇爱卫办将不定期的督查考评机制贯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中,狠抓督查,严格考评。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与各村、社区、以及部门绩效考核相挂钩,对于工作得力、措施到位的要予以表彰;对于工作推诿、行动迟缓,影响全镇整体工作进度的要坚决实行问责,从而全面激发攻坚行动的活力,积极营造你追我赶、竞相赶超的良好工作势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
改善地区环境卫生面貌,拥有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是全镇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构建“幸福南翔”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明确一名领导作为整治行动的负责人,并本行动其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加强宣传发动,动员全民参与
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南翔报、古猗网、黑板报、宣传画廊等宣传媒体,结合各类志愿者服务,开展各类形式多样、丰富生动的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特别是明年国家卫生镇复审,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全镇爱国卫生志愿者、健康单位职工,热情参与到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自觉维护环境秩序和卫生管理水平,掀起一个个爱国卫生运动的高潮,扎实有效地推进城乡环境整治行动的开展。
(三)强化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各单位要按照本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进度。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影响环境和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闸整治活动。采取“点、线、面”相互结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点”上要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人员密集区卫生,做到环境卫生无死角、环境管理无盲点;“线”上要抓好浏翔公路、金昌路、蕴北路等主要道路两侧的市容环境,做到无暴露垃圾、无跨门营业、无乱涂乱刻画等;在“面”上要抓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内、单位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清洁活动。通过“点、线、面“的高度结合,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无盲点、无遗漏、无死角。
(四)加强考核评估,完善长效管理
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管理体系。镇市容环境卫生质监中心负责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镇社会事业发展办会同镇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定期暗访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督查结果将作为文明城区创建、创卫以及巩固等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保洁责任,确保三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南翔镇农村环境卫生标准》
2.《南翔镇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标准》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5日
附件一
南翔镇农村环境卫生标准
1、道路和通道、桥梁和桥堍、绿化带无各类废弃物,基本整洁。
2、连接外界的道路及通道两侧、集中活动区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基本整洁。道路和通道平整,基本无坑凹。
3、居住区周边堆物基本放置整齐,不影响观瞻。
4、村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含水域)落实,店招店牌基本整齐。
5、环卫公共设施设备基本无破损、无污垢。有专人保洁。
6、生活垃圾处置纳入镇级处置系统,无村级生活垃圾临时堆点。
7、住户基本使用三格化粪池,且完好率95%以上(含95%)。
8、水面基本无漂浮固体废弃物和下河物。
9、水域两岸、桥堍、河坡基本保持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物、乱搭建等现象。
10、村中的小集市应集中管理,无乱设摊。摊位、垃圾容器(间)周边基本整洁,无污水溢流。
附件二
南翔镇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标准
1、路面整洁、平坦,无坑洼现象。
2、路灯配套设施齐全,亮化达到标准,健身设施配套齐全。
3、对绿化带的杂草进行及时清理,绿化修剪平整,绿化内无杂物、垃圾。
4、居住小区配备垃圾箱,保洁员每天进行清扫,垃圾收集车定时清运垃圾,确保日产日清,居住小区内无乱排乱倒、垃圾外溢现象。
5、按规定停放车辆,确保有序停车。
6、小区内基本上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
7、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科学,并不断更新。
8、居住小区出入口、重点部位,都需安装摄像头,为居民提供了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