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文件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抓紧做好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F4305000-2014-004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9-17
名 称: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抓紧做好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发【2014】15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和《马陆镇2012-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内容要求,结合我镇的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实际情况,现下发此通知,请各企事业单位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与经济建设同步实施发展,实现经济、环境的统一,促进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截污治污,污水纳管,消除河道黑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
二、职责分工
1、镇安全环保办全面督促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工作。
2、马陆镇城市规划管理办全面负责企事业单位的污水纳管各项衔接工作,做好相关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任务。
3、各污水纳管企事业单位必须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承租方必须承担费用负责做好纳管工作(合同约定除外),落实责任、资金、措施,确保按时完成纳管任务。
4、涉及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所属行政村、社区书记为工作责任人,污水纳管工作列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并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属地化环境管理协调企业完成纳管工作。
三、时间安排
1、在20149月底前做好企业内部雨污水管道分流的自查工作。检查后发现雨污水合流现象,请实行雨污分流改造(必须有资质的单位改建),改造工程完成后经镇安全环保办和马陆镇城市规划管理办会同区水务局给排水管理署进行验收。涉及企业内部雨污水分流改造、纳管费用,由企业自行分担。
2、污水纳管改造完成后请到嘉定水务局给排水管理署办理排水许可证的相关手续。
32015年元月1日起,区水务局与区环境保护局、镇安全环保办组织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纳管企业,根据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4、为方便各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工作,需要技术等方面服务,请联系区给排水管理署审批科(博乐路85104106窗口)。
马陆镇安全环保办:59156149          联系人:徐金
嘉定区给排水管理署电话:59539787    联系人:王勇
马陆镇城市规划管理办电话:59157615 联系人:徐俊
望各单位认真配合好,圆满完成全镇的污水纳管工作。
特此通知。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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