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根据《上海市平安创建考评管理办法》(沪综治办【2011】57号)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南翔镇保留企业内深入开展“平安南翔,幸福南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瑾芳
副组长:陈月洪 胡刃军 张大宇
成 员:朱嘉利 石 青 钱剑萍 陈林芳 陶 奕 黄一峰
柯静英 王 凌 任建国 徐亚平 管静华 余 群
李进发 王海峰 康沧桑 陈雪松 吴朝先 朱静吕
张黎昊 李 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翔镇综治办,由陈月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9176637,日常工作联络员由司法所吴朝先同志负责,联系电话:59176614。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