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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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嘉府规〔2020〕5号)即将到期,且相关上位法依据发生了调整,我区对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局部微调,并重新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就该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公众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嘉定区博乐路70号,嘉定区医疗保障局,邮编:201800;

电子邮件地址:SHJDYB@163.com。

请在来信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草案).docx

附件二: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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