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1
  • 公告
  • 意见征集情况
  • 采纳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4号)的有关精神,嘉定区正在进行《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现将《嘉定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

来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1117室,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邮编:201801。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

 

附件1:嘉定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草案).docx

附件2:《嘉定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3:《嘉定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草案)》的文件解读.docx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日

根据《嘉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嘉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嘉定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征求日期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30日,在此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5日


根据《嘉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嘉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嘉定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征求日期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30日,在此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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