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3
  • 公告
  • 意见征集情况
  • 采纳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本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沪卫办中管〔2022〕1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现将《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264号,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科,邮编:201899。

联系电话:021-69531012

电子邮箱:zyyglk2012@126.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日。

 

附件一: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草案).docx

附件二:关于《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的说明.docx

附件三:《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docx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规定,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草案)》组织开展征询意见,对收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征询意见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1.2023年2月15日至2月20日,通过政务网书面征求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委办局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3月13日,实地走访区中医医院,听取区中医医院的意见与建议。

3.2023年3月15日,召开座谈会,听取区中医医院、区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2023年4月14日,召开座谈会,听取区中医医院主要班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4月28日,在区卫生健康委委务会上专项听取委班子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6.2023年4月3日至5月3日,在“上海嘉定”网站进行公示,征求市民和各单位意见。

7.2023年5月7日至5月8日,通过“问卷星”进行民意调查,征求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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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见反馈的主要内容

1.公众参与。在此期间,共收到1条关于“示范区创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咨询,已对咨询者进行了电话沟通答复。

2.相关医疗机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区中医医院及区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表意见,因主要任务对标对表国家建设标准制定,均无修改意见。

3.区内相关部门。向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区委办、区规划资源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对示范区创建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序号

意见与建议

提出部门

是否采纳

1

建议“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单独发文,实施方案中“迎检”等词语建议使用其他词语代替。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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