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本区困境儿童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2〕4号)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区民政局牵头起草《关于深化推进本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就该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书面意见中请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沟通联系。如为市民意见,请市民本人签字;如为有关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
来信地址: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6楼,嘉定区民政局,邮编:201821;
联系电话:59513715
联系邮箱:jdqmzj@126.com
二、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关于深化推进本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docx
附件2:关于深化推进本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3:《关于深化推进本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的政策解读.doc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10日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规定,嘉定区民政局对《关于深化推进本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组织开展征询意见,对收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征询意见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1.区民政局牵头起草形成初稿后,于2022年6月21日和2022年8月22日两次向区教育局、公安嘉定分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妇联、区残联、各街镇征求意见。
2.2022年9月30日区民政局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代表、基层工作者代表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各方专家意见建议。
3.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11日,在嘉定区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4.2022年11月22日-30日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委书面征求意见。
5.2022年12月15日区民政局相关职能科室实地赴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区救助管理站)查看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情况,同时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同志,听取对《实施意见》(草案)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反馈的主要内容
1、公众参与。根据公众意见,对《通知》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序号 | 意见与建议 | 是否采纳 |
1 | 细化“完善教育资助和救助”部分内容 | 是 |
2 | 修改“完善残疾困境儿童和其他身心障碍儿童保障措施”部分内容 | 是 |
3 | 结合本区实际明确保障范围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