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聚焦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构筑嘉定城市文化优势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嘉定区正在进行《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的编制起草工作。现将《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草案)》进行社会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期30天。
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意见反馈至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博非遗科。
来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1117室,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博非遗科,邮编:201801
联系电话:69982250
电子邮箱:jdwlwenbo@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4日。
附件1:《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草案)》.docx
附件2:《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3:《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文件解读.docx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26日
为广泛吸纳公众意见,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3年5月26日起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集公众意见。截止2023年6月24日,没有收到《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截止2023年6月24日,没有收到《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具体修改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