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的若干意见》(嘉教〔2005〕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的若干意见
(嘉教〔2005〕49号)
加强义务教育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力的需要,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基础工程。为实现普及、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现结合嘉定实际,就我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1、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职责,加大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依法保证做到“三个增长”。
2、严格按照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设置公建配套学校和其他性质的学校。推进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做到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设施的标准化和基本统一。
3、在均衡硬件设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校各项管理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每一所中小学的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化水平。
4、积极开展课程教材改革研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加强政策导向,积极开展在全面实施新课程背景下的“小班化教育”试验。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职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
6、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区镇两级政府重视教育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和鼓励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与支持。
7、区政府设立义务教育调控专项基金,加大对相对薄弱地区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8、理顺区和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关系,修订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管理义务教育的职责,并将完成职责情况列入考核的内容。
(二)完善学校设施配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9、建立由区政府委托区教育局统筹的完善学校设施配置的专项基金。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实验(专用)室装备标准》,高起点、高标准调整和完善学校办学设施。对不符合教育现代化发展要求的设施实行分阶段逐步淘汰和更新。
10、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任何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均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并完善有关制度,保证小学、初中学生免试入学。
11、努力扩大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的规模,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逐步扩大将公办优质高中的招生指标分配到每所初中的比例,促进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
(三)深化“加强初中建设工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验学校建设工程”
12、继续实施和深化“加强初中建设工程”,进一步促进初中优质均衡发展。
13、扶持和鼓励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积极探索小学与初中教育的有机衔接。
14、聘任有开拓创新精神、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初中校长,造就一支教育思想端正、办学思路清晰、管理有方、教科研意识较强、办学有特色的校长队伍。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15、建立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加强各级学校教学的衔接研究,加强各学段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高中对初中教学进行指导的教研制度。大力加强教育科研,从政策导向、经费投入、专家指导等方面为初中开展科研提供保障条件,力争产生一批先进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较强的科研成果。
16、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验学校建设工程”。加强对“素质教育实验学校”创建和评估工作的领导,激励学校在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严格学校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上取得成果、创出特色,促进全区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四)推进“二期课改”,科学“减负增效”
17、建立区课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区域内“二期课改”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18、充分发挥本区“上海市‘二期课改’试验基地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新教材使用中不断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新教材顺利实施。
19、强化政府管理职能,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做到一手抓科学“减负”,一手抓持续“增效”。通过深化课程改革,从源头上“减负增效”;通过深入进行评价改革,在导向中“减负增效”;通过课堂教学研究,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中“减负增效”;通过综合治理,在形成共识中“减负增效”。
20、学校要根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安排好学校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周活动总量和学科教学的学时,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教材,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将学生活动设施、场地移作他用。
21、积极开展课程改革研究。要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加强课堂教学研究,重视探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
(五)政策引导,积极开展“小班化教育”试验
22、建立嘉定区“小班化教育”试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和部署我区“小班化教育”研究和区域性推进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
23、制订“小班化教育”的相关政策。“小班化教育”试验班学生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其教师与班级学生之比与其它班级相同,教师任课工作量、课时工资及教师职称的职数等均按非试验班计算。
24、建立“小班化教育”的申报和审批制度。“小班化教育”试验和推进的原则是“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区域性推进”。对有条件的学校,试验“小班化教育”必须提出申请,上报试验方案,并本着成熟一所推开一所的原则,严格实行申报、论证和审批制度。
三、加强领导,提供保障措施
25、各级党委、政府要经常深入中小学校,帮助解决办学中的突出问题。区政府将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尤其是教育经费“三增长”的情况等纳入目标管理,作为考核领导的重要内容。
26、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费、师资和社会环境,规范中小学收费,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2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健全确保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学校管理,重点预防食物中毒、交通、火灾、溺水等事故。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群防群治,警民合作,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
28、学校和教师要以多种方式与学生家庭联系;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开展丰富多采的家庭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为发展义务教育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重视社区教育,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丰富多采、文明健康的教育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区环境。学校要加强和社区的沟通合作。
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宣传力度。各社会团体等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形成关心、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29、坚持依法治教。加强对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履行办学职责的督导检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学校的督导、检查、评估、指导,发挥教育督导在推进义务教育中的导向和促进作用。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