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06-03-07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05〕4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有关部、委、办、局: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七日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嘉定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机构设置的意见>的通知》(嘉委办[2005]17号)的规定,设置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工作部门。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牌子。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原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强化战略规划、区域经济调控、经济预测、政策综合、体制改革、价格监控和项目投资管理等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
(二)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
(三)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产业发展的导向意见,加强各产业间的协调发展研究,拟定生产力布局规划方案及重要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四)负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产业结构及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审批和上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国家规定应报批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稽察。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产业导向,负责审批和上报利用外资计划、境外投资项目。
(六)贯彻执行价格政策和重要价格调整方案,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价格总体水平,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等收费管理,核定收费标准;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
(七)分析预测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协调贸易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政策;协调重要物资、商品、能源的总量平衡,搞好重要经济资源的调控和储备管理。
(八)负责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重大问题。
(九)研究全区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制定改革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区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负责股份合作制等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请示的审批工作。
(十)收集、汇总区内外有关体制改革的信息和资料。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9个职能科(室),即:
(一)办公室(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职责:做好日常党务、政务工作;做好重要文件的起草、核稿和重要公务的督办工作;负责文书、信息、档案、机要、信访、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
(二)组织人事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职责:负责委系统内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检查监督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查处单位和个人违反政纪的行为;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委系统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工资福利、干部培训等人事工作;负责委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和机关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职责: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和年度发展目标,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年度计划及指标体系的修订、完善;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做好全区经济运行的预测和分析,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做好预测并提出对策建议;编制本区国土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做好能源建设、重要物资、设备、进出口物资及用汇的预测、指导、协调和管理;做好本区全社会资金、资源的综合平衡工作。
(四)社会产业发展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职责:研究本区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编制人口、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旅游、宗教、社团等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人口总量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人口综合管理和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研究全区一、二、三产业发展战略,编制三次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政策建议;制定生产力布局规划方案及重要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
(五)投资计划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职责:负责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和调整计划;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调控政策;做好全社会投资项目的综合平衡工作;做好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跟踪服务工作。
(六)价格管理科(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调、定价任务;负责本地区价格制定和调整;搞好机关、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等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年审工作。
(七)价格监测监督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职责:开展价格的监测分析工作,预测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开展价格信息和价格宣传工作;完成生产成本调查和商品价格的监察上报工作;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处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价格矛盾及争议,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鉴证工作。
(八)体改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职责:负责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机制体制改革研究,政策研究,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
(九)财务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职责:负责本系统公有资产的管理,编制机关年度经费预决算,做好机关内部财务核算、账务处理、医药费报支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兼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1名(兼);物价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副科级领导1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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