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定区2006年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06-06-26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定区2006年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发〔2006〕1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定区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并同意,现将此《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九日
 
 
嘉定区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结合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现状,现提出嘉定区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重点,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1、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
2、继续推进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的办事公开制度。
3、深化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
三、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1、本区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从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和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及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要加大公开力度。区、镇(街道)行政机关要结合本级政府工作的特点,在公开各类办事事项的基础上,着重抓好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实施等重大事项的公开。尤其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诸如征地、劳动力安置、动拆迁安置或补偿等政策,企业改制等事项,通过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公开。
2、继续推进公用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区级行政机关要加大对所属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使区内的学校、医院以及水、气、电、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参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使公众了解其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等。
(二)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形式
本区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推广政务公开栏、项目告知单、公开指南、政府公报、广播、电视、自办小报等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建立和充实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拓宽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从静态的公开转向动态的公开,从办事结果的公开转向办事过程的公开。在公开的时限上,要经常公开,定期公开。
区、镇两级行政机关的办事窗口要在实行“一门式”、“一条龙”服务,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时限、程序、结果及收费标准等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网络、电话、信息卡等手段,逐步推行办事流转状态、审批情况、办结时间等过程的公开,便于群众适时查询。
学校、医院以及水、气、电、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在公开的形式上,要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和有利于群众监督为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体系
健全和完善工作体系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坚持抓好政务公开内容预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要明确所有公开内容都必须进行事前预审,通过预审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时间。二是要坚持完善政务公开实效的监督检查和评议制度。要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度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让人民群众评议。通过检查和评议,不断探索和总结推广政务公开的经验。
(四)坚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告知制度
各区级行政执法机关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将执法身份、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义务、执法纪律、投诉渠道等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融入到执法文书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增强执法告知制度的实施效果。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推进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行政业务工作之中,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和顺利推进。
2、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3、加强检查,确保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将便民、实用、实效放在政务公开工作的首位,把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组织力量对窗口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建立和健全考评追究制度。要制定政务公开的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量化考评标准,为政务公开的评价奖惩提供参考。要明确政务公开的纪律责任,制定处理依据和标准,使责任追究有法可依。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更多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制度,扩大知晓面。
 
 
       嘉定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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