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嘉定区推进科教兴市工作行动计划》的实施,努力构建具有嘉定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更好地促进“三区”联动和产学研合作,增强嘉定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在执行国家和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以及区科教兴市配套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嘉定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推进交流合作的机制建设
1、政府与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建立合作互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推进合作联动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筹备召开各种合作联动会议,定期会商和研究双方联动发展的具体事项,拓展交流合作领域,共同完善实质性的运作模式和营造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自主创新的环境。
2、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区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互动合作的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科教研发平台和服务平台,促进高新技术应用推广。
3、鼓励高校、科研单位的年轻科技人员到区政府职能部门挂职,支持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政府部门或企业实习,协助地方开展相关的技术创新活动。
二、促进产学研联合和发展
4、对高校、科研单位与区内企业联合开发或转化,且在区内落地的、符合国家或上海市重大科技产业攻关政策,解决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根据产生的效益给予重点扶持和资助。对在合作联动和产学研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高校、科研单位给予主要领导奖励。
5、鼓励高校、科研单位的高中级专业科技人员(硕士、博士、海归人员)、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专利持有人,以及技术团队,利用业余时间在区内相关企业参与重点项目的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和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对在这些领域作出显著成效的人员给予补贴、奖励和相应荣誉。
6、支持高校、科研单位与区内企业共建相关领域的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创办产学研实验基地、产业化基地和博士生流动工作站。经各级政府审核认可,并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优先予以扶持。
7、鼓励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单位与区内企业联合开展“四技服务”,对在区内认定登记的新技术,且在企业中产生明显效益的,优先推荐享受市、区有关政策。
8、支持高校、科研单位的高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化。凡与地方企业合作转化的重点科技成果,只要有利于产业化的,优先申报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产业化项目,优先申报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优先申报市科技进步奖,在享受国家和市科技基金(资金)扶持的基础上,优先给予资金配套。对有利于推进我区提升产业能级的项目,区其它有关项目基金(资金)给予倾斜。
9、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想办法为高校、科研单位的建设和拓展优先提供用地,优先办理各项报批手续和做好相关的配套工作;鼓励高校、科研单位将项目和科研成果向园区辐射、转移,并在科研和生产用房租赁等方面给予优先和优惠。
三、合力推进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10、支持在校大学生的科普活动和技术创新活动。凡围绕“汽车嘉定”功能定位,参与或合作开展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汽车科普文化建设、提升汽车城功能建设、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与规划”等科普活动,在年度科普经费中给予适当资助。
11、鼓励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大学生参与地方科普阵地的建设,实现科普资源的共享。对为嘉定营造创新文化和推进新概念科普环境建设作出贡献的,以及对与我区共同参与国内外各种技术创新大赛并获得名次的给予相应奖励。
12、鼓励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大学生加入嘉定区科普志愿者队伍,参与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各项活动。对为嘉定区科普工作献计献策并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在科技节或科技活动周期间予以表彰。
四、关注相关的合作事项
13、积极与高校、科研单位党政班子(党委中心组)联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举办相关的技术论坛、战略决策等学术活动,推进政治、经济在共建和合作联动中融合发展。
14、加强区域内高校、科研单位周边的社会治安和环境治理等,为科研人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学习、生活保障提供必要的方便,共同营造有利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新发展的人文环境。
15、加强各项政策的相互衔接,支持科研单位与地方共建科技园区和产业化基地,主动为高校、科研单位专利申请、维权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