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嘉区安委办关于嘉定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07-04-28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嘉区安委办关于嘉定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发〔2007〕 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安委办《关于嘉定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嘉定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十四日
 
 
 
嘉定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07年是全面实施嘉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用“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和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007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继续保持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给本区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控制指标,全社会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有新的提高。为实现上述目标,2007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基础工作,提升防范事故的能力
(一)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要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本市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控制规划并组织实施。禁止在嘉定新城范围内和非工业园区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单位。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也要逐步搬迁或淘汰。严格控制其他工业园区内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从整体的角度,逐步减少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布局不合理对市民、对城市安全带来的潜在危害。
(二)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是实施《嘉定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05——2007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加强协调、落实资金,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推进,确保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三)加快交通安全管理“三个信息平台建设”。要根据机动车、驾驶人员属地化管理要求,建立全区“车辆、驾驶员信息平台”;要借助事故办案信息管理系统和各基层单位排摸的基础数据资料,建立“事故分析信息平台”;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和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交通管理预案》相结合建立“监控调度信息平台”。
(四)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网络。要针对嘉定新城建设的启动以及我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完善区镇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监理、检测认证机构等中介单位的作用,立足在建工程整体受控,扩大对全区在建筑工程的覆盖管理,力争无监管盲区。
二、强化安全责任,提高两个主体责任意识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制落实。依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和安全状况,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机制。
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推进落实政府安全政绩考核,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政绩观,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尽职尽责,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履行好监管监查、行业管理等职责,确保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
三、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推进农民工安全培训。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农民工安全培训项目,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有效提高这一弱势群体的事故防范能力。
(二)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继续推进企业负责人、安全干部培训工作,年内力争使全区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基本完成初训。全面推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培分离,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三)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以 “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5•25交通安全宣传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工作力度。要通过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咨询活动、知识讲座和举行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和支持。同时,积极利用社区现有的资源建立安全专题宣传栏,多方面、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工作,真正将安全宣传深入到基层社区。
四、实施综合整治,提高重点领域安全可控度
(一)深化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要按照《上海市嘉定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完成培训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普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落实专人、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继续加强对我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监管,督促指导租赁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租赁协议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职责;要疏堵结合、深化源头管理,从根本上减少闲置厂房和租赁场所的安全隐患;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安全管理,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建立起闲置厂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交通管理“热点”地区的整治。要根据真新街道和嘉定城区等几个“热点”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突击整治和日常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城市监察、陆管、客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道路通畅、安全。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专项整治。要在进一步调查摸底,掌握我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数量、分布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用量等情况的基础上建好数据库,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安全设备、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和整治。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机制,实行企业实时监控和区、镇分级监管,提升监管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风险的监控能力。
(五)组织对建筑施工工地的专项整治。要结合全区工程实际及季节特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管理,适时开展施工机械、冬季施工、安全用电、卫生、扬尘等专项检查及整治,有计划、有步骤地规范施工行为,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硫化氢防范专项治理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实施从业单位备案制度,督促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或者管理服务单位,开展硫化氢气体危险场所的排查和识别,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和防范设备,加强承发包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建立起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健全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要依照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依托区应急联动中心的指挥平台,整合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火灾、特种设备、水上交通等安全监管上的各种资源,编制完成区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各部门预案、镇级预案,建立抢险救灾装备器材、技术专家和抢险队伍信息库,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技术支撑和救援保障。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效果,提高我区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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