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关于《嘉定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07-07-13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关于《嘉定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07〕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嘉定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五日
 
 
嘉定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区第四次党代会和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面提高职工素质,更好地为建设“汽车嘉定”建功立业,区政府决定于2007年组织开展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国家和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规定和我区的实际情况,有关实施意见如下:
一、活动主题
嘉定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展现本区高技能、新技术人才的精神风貌和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人才辈出为主题,以技能竞赛为载体,加快培养和造就各行业急需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实现我区高技能人才在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中的比重有明显的增长,凸现“汽车嘉定”的人才优势,从而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技能、重视技能的热潮,并推动区内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建立嘉定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动、综合指导与管理。组委会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清河路18号),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具体筹备和协调工作。上海大众工业学校、上海科技学院、嘉华进修学院等承办本次竞赛活动。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高职院校以及组织团体参赛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制定预赛方案。
三、参赛对象
1、本区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人员,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凡在报名参加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竞赛项目中,参赛选手的职业资格一般不低于相应竞赛等级的一个等级;对于工龄满五年,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较高的选手,经单位推荐,个人报名,其职业资格不得低于相应竞赛等级的两个等级。在校学生的报名资格参照相关规定认定。
四、竞赛职业及等级
(一)信息技术类
项目1:计算机网上知识技能
项目2:汉字输入
项目3:网页制作(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二)电气类
项目4: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三)汽车维修类
项目5: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四)机加工类
项目6:车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7:钳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五)数控技术类
项目8:数控机床操作车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六)焊接类
项目9:电焊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七)绘图类
项目10:CAD绘图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八)现代服务类
项目11: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2:母婴护理(中级证书)
项目13:中式烹饪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4:美容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5: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九)建筑类
项目16:砌筑工
项目17:钢筋工
项目18:抹灰工
以上注明职业资格等级的为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项目。
五、竞赛形式
(一)竞赛分职工组和学生组,设团体及个人奖。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以镇、街道、中高等职业院校等为单位,根据竞赛活动统一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并组成代表队,社会人员按户口所在地报名,大型企业可单独组队参加,职工组每个项目派三名选手参加,学生组每个项目派六名选手参加,大赛由区竞赛活动办公室依靠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及个人通过预赛选拔,组队参加职工组的比赛,中高等职业院校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学生组的比赛。
六、竞赛时间
1月—3月:宣传发动阶段
4月—6月:预赛阶段和参赛申报阶段
7月—8月:选手培训阶段
9月—10月:决赛阶段
七、竞赛申报
各参赛单位在6月底前完成竞赛的预赛工作并组队参加决赛,组队参赛选手名单上报区竞赛活动办公室。
八、奖励办法
(一)设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给予一次性奖励,若符合有关条件,则授予“嘉定区技术能手”称号。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有关条件,则同时授予“嘉定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第一名的女性,授予“嘉定区巾帼岗位能手”称号。
(二)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竞赛项目,竞赛成绩及格者将获得与竞赛级别相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个人项目一等奖的职工组选手,可获得在原竞赛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个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设团体奖。以各镇、街道、大型企业、院校等单位为团体,分职工组和学生组,累计所有个人得分,计算团体总分,根据成绩高低,颁发金、银、铜奖。
(四)设优秀组织奖。对在组织发动和管理工作中特别优秀的参赛单位授予“嘉定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
九、竞赛组织
(一)组委会从3月1日起将有关竞赛事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其中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项目,考核内容请查阅上海市劳动保障服务网(www.12333.gov.cn)中关于职业鉴定的有关内容。
(二)竞赛决赛的裁判由主办单位在具有相应职业等级考评员资质的人员中挑选和委派,并报竞赛办公室备案;裁判长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选派。操作技能竞赛场地和考核项目须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定。
(三)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竞赛,其命题、组卷、阅卷评分和成绩汇总均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四)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证书办理依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相关程序操作。
 
附件:1、嘉定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嘉定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嘉定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嘉定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
组 长: 夏以群(副区长)
  邵林初(副区长)
副组长:范意萍(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 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毛长红(区教育局局长)
  杨海龙(区府办副主任)
  沈 燕(区府办副主任)
成 员: 龚 英(区总工会副主席)
  吴顺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俞勇彪(区教育局副局长)
  姚 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洪英(区妇联副主席)
  朱建忠(团区委副书记)
  周坚钢(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
  凌旭峰(区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清河路18号),龚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联系人:
龚 英 联系电话:59520368,139******2885
尹成进 联系电话:59532512,133******7573
        传    真:39911506 电子信箱:tianxizhan@163.com
劳动局相关科室:
刘 星 联系电话:59529026      传 真:69989888-2214
 
附件2
嘉定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提高活动的质量,现将区第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1、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广播、报刊、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3月份内,至少在镇、街道的报纸上刊登一次组委会下发的宣传公告。
2、各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将组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宣传公告,张贴到本辖区的企业宣传栏内,以便告知广大职工。
二、报名、预赛阶段(4~6月份)
(一)报名要求:
1、报名范围:本区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人员,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方法:参赛人员可到本人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报名,社会人员可在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报名,参赛学生直接到就读学校报名,大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可单独组队。
3、报名地点:在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所、中高等职业院校设报名点,报名点要摆放由组委会下发的统一报名标识,并要有专人负责报名。
4、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组委会下发的表格进行登记。于4月15日前由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所、中高等职业学校把报名表整理好并报区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清河路18号)经济工作部,联系人:尹成进 联系电话:59532512传真:39911506)
5、报名时间:2007年3月1日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
(二)预赛要求
1、各单位在组织训练时要拟订好计划,合理安排,确保人员、地点、内容、时间、经费的“五落实”。
2、由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工会牵头组织预赛,劳动、教育、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预赛前要选择好场地,于5月20日前上报具体预赛时间、地点,组委会将组织人员检查验收预赛情况。
3、各单位于6月底前组织好预赛,并按比赛成绩向组委会办公室上报参加决赛选手名单。
三、选手培训阶段(7~8月份)
根据组委会要求,各单位组织好参赛选手参加区里统一培训。
四、决赛阶段(9~10月份)
根据组委会要求,各单位组织好参赛选手参加区里决赛。
 
 
嘉定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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