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关于制定2007年财政及会计监督计划的请示》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07-07-13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关于制定2007年财政及会计监督计划的请示》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07〕1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区财政局《关于制定2007年财政及会计监督计划的请示》(嘉财2007第3号)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制定2007

财政及会计监督计划的请示

嘉财[2007]3号

 

嘉定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促进嘉定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特拟定2007年财政及会计监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规范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单位会计行为,着力保持我区经济健康较快发展及社会和谐。

二、财政及会计监督计划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检查的重点是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检查、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制度以及相关的会计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方案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检查采取抽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抽查:由各主管局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并将检查情况和结果于9月15日之前书面报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5户,并将检查情况和结果于9月15日之前书面报区财政局。

(2)重点检查:由区财政局组织检查20户,具体单位如下:上海正傲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七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红马钢结构有限公司、川岛织物(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吉城光学(上海)有限公司、亚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杰宝大王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振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福斯油品有限公司、上海亚尔光源有限公司、上海亚源制帽有限公司、上海金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成丰电器有限公司、上海精创合金有限公司、上海爱普生磁性器件有限公司、上海高易晨光电(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嘉丰飞龙纺织有限公司、上海蓝天会计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实施时间

(1)抽查:2007年3-9月,由各主管局、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财政所组织实施。

(2)重点检查:2007年3-9月,由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如需延长或提前,按实际检查进度调整。

(二)信用等级评定、鉴定计划

1、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鉴定计划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财政所全年完成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的户数为:南翔镇财政所30户,马陆镇财政所30户,黄渡镇财政所30户,安亭镇财政所30户,外冈镇财政所30户,江桥镇财政所30户,徐行镇财政所30户,华亭镇财政所10户,嘉定镇街道财政所10户,新成路街道财政所10户,真新新村街道财政所10户,菊园新区财政所10户,嘉定工业区财政所30户,区辖单位20户,合计310户。各单位应将评定结果于9月15日前报区财政局,对会计信用等级变动的单位应于3月底前报区财政局,并由区财政局进行会计信用等级鉴定。

2、预算信用等级评定、鉴定计划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应全面完成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信用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于9月15日前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对已完成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预算信用等级评定。各单位应加强预算信用等级鉴定工作,对预算信用等级变动的单位应于3月底前报区财政局,并由区财政局进行预算信用等级鉴定。

(三)财政监督检查

1、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监督检查

(1)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区财政局将对部分预算单位2006年专项资金和业务费的财政拨付、单位使用情况等进行跟踪和重点检查。

(2)全面财政、财务检查

对58户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全面财政、财务检查,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检查,财务收支情况检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固定资产管理情况检查等,并延伸至所属工会等组织。重点检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及“阳光账户”、“阳光收入”制度执行情况。结合全面财政财务检查开展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和预算信用等级的评定。

2007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财政、财务检查名单如下:

区信息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司法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科学技术情报站、工业学校、第二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疁城实验学校、丰庄中学、区青少年业余体校、普通小学、迎园小学、城中路小学、清水路小学、绿地小学、实验幼儿园、浏河活动营地、聋哑学校、区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区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区医疗救护站、区卫生局桃园托儿所暨幼儿园、区血站、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区劳动局财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燃气管理所、区物价检查所、区用电办公室、区总工会、区博物馆、南翔镇文化馆、区广播电视台、区有线电视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业经营管理指导站、区水务稽查支队、区给排水管理署、区市政管理局、区园林绿化管理署、区公路管理署、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区建筑业管理所、区住宅发展中心、区环境保护局、区科学技术协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财政、财务管理监督检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目前街镇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收支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认真执行“阳光收入”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政府采购执法力度,健全财税政策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镇级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

2007年区财政对各街镇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2006年街镇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各项列收列支以及部分财政性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追溯或延伸。

以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按照执行。

 

 

嘉定区财政局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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