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提升与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工业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产业带动强、综合效益好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引进和提升一批现代服务业之功能性项目、总部经济、研发中心等,经研究,自2007年起,在全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开展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凡税收属地征管的本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及其经营者。
二、奖项设置
(一)先进制造业
1、优秀企业综合实力奖:内外资各设金奖企业20名、银奖企业40名。
2、优秀企业单项奖:设科技创新奖、发展潜力奖、社会贡献奖企业各10名。
3、优秀经营者:对获得金奖的企业经营者评为“嘉定区先进制造业杰出经营者”,对获得银奖、单项奖的企业经营者评为“嘉定区先进制造业优秀经营者”。
(二)现代服务业
1、特别贡献奖:设金奖企业10名、银奖企业20名。
2、优秀经营者:对获得金奖的企业经营者评为“嘉定区现代服务业杰出经营者”,对获得银奖的企业经营者评为“嘉定区现代服务业优秀经营者”。
三、评奖方法
(一)先进制造业
1、综合实力奖:①采用百分制,对企业年产值、上缴税收、综合能效三项业绩按30:40:30的权重评分;②增设附加分10分,对来沪人员集中居住、本地劳动力安置高于50%、建立工会组织、参加慈善捐助等,予以加分。根据企业综合得分排名,予以相应奖励。
2、单项奖:对当年在科技创新、增资扩产、社会事业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予以评定。
(二)现代服务业
根据以下企业综合排名,对相关企业及经营者予以相应奖励:
1、总部经济、现代物流、专业服务、品牌会展、高端旅游、商贸业:①采用百分制,对企业年营业收入、上缴税收、综合能效三项业绩按30:40:30的权重评分;②增设附加分10分,对本地劳动力安置高于50%、建立工会组织、参加慈善捐助等,予以加分。
2、其他:凡对推动本区第三产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其他服务业企业,予以综合评定。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设置嘉定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府办、区经委、发改委、建交委、外经委、科委、财政局、环保局、劳动局、审计局、卫生局、海关、税务嘉定分局、工商嘉定分局、质监局、药监局、投资服务办证办照中心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
五、奖励
1、优秀企业:对获奖企业予以表彰,并按企业贡献度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现金奖励部分的10%捐赠区扶贫帮困基金。
2、优秀经营者:对优秀经营者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现金奖励部分的10%捐赠区扶贫帮困基金。
六、其它
1、本评选方法采取一票否决制,凡企业当年有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消防火灾事故、群体性闹访、社会保障违规、环保污染事件、偷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营者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评选资格。
2、本办法实行每年评选奖励,所涉具体评奖细则由评奖领导小组制定,并由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