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移民办关于做好本区三峡移民建房贷款还贷清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07-09-11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移民办关于做好本区三峡移民建房贷款还贷清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07〕2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相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嘉定工业区管委会:
区移民办《关于做好本区三峡移民建房贷款还贷清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九日
 
 
 
 
 
关于做好本区三峡移民建房贷款
还贷清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本市试点安置三峡库区移民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区在2002年和2004年先后2次为经济困难家庭筹措建造移民安置房经费提供政府无息贷款,2002年提供额度为274.1万元,2004年提供额度为26.7万元,共计提供额度为300.8万元,期限均15年,自贷款之日起至第六年开始还贷,每年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还贷。2002年贷款的家庭从今年开始进入还款期,2004年贷款的家庭至2009年进入还款期。根据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本市三峡移民建房贷款还贷清收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农委[2006]348号),现对我区做好三峡移民建房贷款还贷清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三峡移民建房贷款还贷清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移民迁入前,对困难家庭提供建造安置房无息贷款是非常必要的,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移民的深切关怀和尽力照顾,对移民“迁得进、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起到了重要作用,对维护本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具有重要意义。所提供的无息贷款额度是区别当时移民家庭的困难情况确定的,在限定的3万元额度内,困难大的多提供,困难小的少提供,没有困难的不提供。因此做好移民建房贷款的还贷工作,不仅能使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免受损失,而且对在移民中培育诚信风气,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也十分必要。各级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的责任主体
有关镇政府和嘉定工业区管委会是本辖区移民建房贷款还贷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并明确一位领导具体抓还贷工作。10年还贷,关键在起始年,因此在第一年尤其要过细做好工作。承办贷款的农村商业银行,仍是办理还贷的业务机构。各级财政、民政和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移民还贷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向贷款移民深入宣传到期自觉还贷的必要性和意义,讲明进入还款期的起始年和每年分期还款的截止日及不按时还贷计收利息的规定等。各有关镇和嘉定工业区要向每户贷款移民家庭印发宣传材料,各所在村要召开贷款移民的户主会议进行动员,对不愿还贷的移民要上门做过细的说服教育工作。要区别情况动员贷款移民每年按时还贷,有还贷能力的家庭每年按借款合同规定的额度还贷;对一时确有困难的移民家庭应要求他们重新制定还贷计划,并商请银行同意他们按重新制定的计划还贷。要将移民还贷与今后他们领取后期扶持资金有机结合起来,每次领取后期扶持资金时要动员贷款移民优先还贷。经移民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同意,镇人民政府批准,移民可以委托镇移民办每年代为办理家庭后期扶持补贴金额用于还贷事宜,至还清为止,期限超过10年还款期的予以免收利息。
四、每年移民还贷资金的划转
每年移民还贷资金先由银行及时划给各有关镇财政专项保管,不得移作他用。每个还贷年结束后,由镇划到区移民办专门账户。
 
 
上海市嘉定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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