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纠风办关于《2007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07-11-09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纠风办关于《2007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发〔2007〕2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纠风办制定的《2007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2007年上海市嘉定区纠风工作意见
 
2007年,我区的纠风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和上海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要求,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逐步形成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一)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1、主要目标
中小学规范收费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违规收费行为得到坚决、及时查处,基本形成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继续办好“公信教育”,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是继续完善教育收费制度规定。全面清理并修订完善教育收费制度规定,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教育收费制度体系。二是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收费的政策和规定,使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和支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三是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切实加大对农村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拨款和配套措施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做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工作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工作。坚决取消不合理的代办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将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四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探索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办法。五是巩固高中招生“阳光工程”成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坚决制止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名目的捐资赞助费或超标准收费行为。六是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转制学校的清理和深化改革工作。七是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八是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违规招生、代办、办班、补课收费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主要目标
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医药购销行为进一步规范,“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缓解。
2、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是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优化医疗服务,严格落实“便捷就医、温馨服务”各项措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推进医院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医院收费管理,严格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清单制和查询制,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出租及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行为。二是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改革试点范围,减轻病人医药费用负担,切实惠及百姓。三是进一步规范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全面推行医疗机构网上公开采购,降低药品经营成本。四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政府降价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五是深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药品检验制度,深入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六是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医疗保险定点监督检查,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强化医疗保险第三方对医疗服务的监管。
(三)继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1、主要目标
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物业服务质量有较大提高。
2、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是初步形成住宅小区综合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网格化管理向住宅小区延伸。明确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职责,优化业主自我管理模式。二是加强住宅小区房屋维修管理。适应“962121”房地热线开通后的需要,整合房屋应急维修中心资源,推动房屋维修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提高维修效率和维修质量。三是加大旧住房综合改造力度。四是加强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继续加强维修基金归集工作,健全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落实维修资金账目公布考核制度。五是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推广物业服务收费票据的电子化管理,确保收费合理。六是严肃查处物业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淘汰一批服务差、技能低、投诉多的物业管理企业。
(四)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主要目标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委等十部门〈关于本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5号)精神,今年3月15日前完成清理自查工作,6月底全市完成清理任务,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
2、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是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双向核查、逐项审核,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坚决撤销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此外,要继续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继续巩固企业减负、治理公路“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的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二、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
通过开展政风行风测评,促进各部门和行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正办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廉洁勤政,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一)测评对象
列为测评对象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共29个。政府部门共19个,其中,行政执法类部门8个(公安、工商、税务、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执法、文化执法);综合管理类部门11个(民政、劳动保障、房地、教育、规划、市容环卫管理、卫生、市政、水务、绿化、旅游管理)。公共服务行业共10个(供水、供气、公交、学校、医疗、物业管理、邮政、电信、市容环卫服务、法律服务)。
(二)测评主体
1、被测评部门和行业的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以下简称“服务对象”)。由市纠风办继续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测评调查。中介机构主要是认真听取和如实记录服务对象对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状况的评价、意见和建议。服务对象的样本数为:每个被测评部门和行业各为200个。我区样本总数为5800个(200×29)。 
2、政风行风测评员(以下简称“测评员”)。今年我区仍然设立17个测评站,共200名测评员。各测评站根据实际情况,对测评员进行适当调整。
3、政风行风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我区监督员总数仍为30名。区纠风办会同人大、政协协商后,对监督员进行适当调整。为更好地发挥监督员的作用,监督员也参加测评填表。
(三)测评内容
1、“八项基本内容”。具体为:履行职责、执法公正(办事规范)、政务(办事)公开、守信践约、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2006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2007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3、2007年存在问题举例
(四)测评方法
继续实行“全面测、重点评”。即对29个部门和行业全部进行“测”;对其中的劳动保障、工商、质量技监、旅游管理、市容环卫管理、市容环卫服务、城管执法、公交等8个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评”。
测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由区纠风办另行制定。
三、配合抓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国家广电总局的要求,上海市“政风行风热线”已于2007年1月27日开通,目的在于通过建立“政风行风热线”,更直接、便捷地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关注民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区纠风办要配合市纠风办,认真参与这项工作,组织监督员收听节目,对有关问题予以跟踪关注。各部门和行业对热线反映的群众投诉,应认真、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答复,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领导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纠风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不断加大治理工作的力度和深度。纠风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务求取得新的明显成效。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形成工作上相互配合、制度上相互衔接、措施上相互配套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要结合中央对作风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打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靠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用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单位,实行限期整改。要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顶风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纠风工作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嘉定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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