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研院所发展的有关意见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07-11-09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研院所发展的有关意见
文 号: 嘉府发〔2007〕3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产学研”联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嘉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区支持科研院所持续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1、鼓励原在嘉定区域内的科研院所总部迁回嘉定。对总部已在嘉定和总部回迁嘉定的科研院所在规划、用地、融资、科技扶持基金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2、本区域内科研院所所属企业需要在嘉定增资扩产的,在规划、用地上予以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后,根据其实现区、镇两级地方财力所得的新增部分,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3、相关工业园区在规划上预留发展空间,鼓励区域内科研院所实行“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科技产业化项目实现产出后,根据其实现的区、镇两级地方财力所得部分,给予一定的支持。
4、鼓励区域内科研院所及所属企业与区内企业合资、并购,对合资、并购后由科研院所绝对控股的企业,根据其实现的区、镇两级地方财力所得部分,给予一定的支持。
5、积极与总部在嘉定的科研院所合作,设立科研精英人才公寓,创造条件逐步改善科研精英人才的居住环境。
6、建立优秀科研人才服务卡,积极为区域内科研院所引进人才的户籍(居住证)办理、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提供方便。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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