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嘉定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08-04-21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嘉定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发〔2008〕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有关(集团)公司:
区安委办的《嘉定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嘉定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嘉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征程中的关键一年。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和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008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继续保持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较大以上事故,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给本区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控制指标,全社会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有新的提高。为实现上述目标,2008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健全网络,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一)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各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做到教育与处罚并举,监管与规范同步,治标与治本结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职能。要探索安全生产执法的新途径,尝试把区安监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职能委托给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政府安全监管力量的有效延伸。
(四)完善安全生产举报中心工作机制。积极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监管的广泛性,并及时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要依托《上海市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我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及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供电事故、火灾事故等部门预案,初步形成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同时,组织引导区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编制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能力。
二、注重实效,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要求,深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安全培训,在扩大培训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按照5年培训25万人次的总体目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年内完成6万人次计划;要推进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逐步建立一批培训合格、管理过硬的交通安全管理干部队伍。
(二)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继续以 “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5•25交通安全宣传日”为契机,以开展“安康杯竞赛”、“百日安全大检查”、消防安全“五进”、交通安全宣传示范点等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素质,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一)推进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整治力度,促使一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转、并、迁,尤其是对居民集聚区、水源保护区内可能对安全构成威胁或造成水源污染的企业坚决实施搬迁调整。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总体发展思路,促进我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合理布局调整,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禁止在规划区域外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项目。
(二)深化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要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挂牌督办和整改责任机制,继续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工作,把整治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作为改善公共消防安全条件、稳定火灾形势的攻坚重点,并纳入常态长效管理。建立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的督办责任制度,对整改无望、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使用用途,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抓住“五个重点”即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重点车辆单位和重点天气的路面管理,采取“四项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即在事故黑点黑段周边地区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狠抓源头管理,加强路面巡逻与监控;提高事故黑点黑段辖区中队巡车的巡逻力度,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处;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乡村道路的监控,使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
(四)开展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整治。要结合全区工程实际及季节特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管理,适时开展施工机械、冬季施工、安全用电、卫生、扬尘等专项检查及整治,有计划、有步骤地规范施工行为,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抓好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要组织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完成冶金用超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起重机械和场内车辆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化“土锅炉”“土电梯”、“码头吊”专项整治活动,发现一台处理一台,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严格执行各类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认定、报告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测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监控,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夯实基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一)继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在开展机械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安全标准化工作,抓好化工行业、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扶持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安全管理,规范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二)探索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要继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检查,加快梳理已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分期、分级治理目标,切实推进隐患治理工作,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在整改、责任、资金、时限、保障和应急预案等六个方面落实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科学化。
(三)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要依据我区产业政策和导向,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控制危险性大的行业和企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关、停、并、转。
(四)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年内要选取1~2家有条件的社区先行启动创建市级安全社区工作,并获得验收通过,要以点带面,辐射全区。有关镇、街道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班子,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公安、卫生、民政、安监、劳动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确保我区创建工作在年内有所突破。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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