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局《关于制定2008年财政及会计监督计划的请示》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08-04-21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局《关于制定2008年财政及会计监督计划的请示》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08〕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区财政局《关于制定2008年财政及会计监督计划的请示》(嘉财[2008]7号)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制定2008
财政及会计监督计划的请示
嘉财(2008)7号
 
嘉定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促进嘉定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特拟定2008年财政及会计监督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单位会计行为,着力保持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
二、财政及会计监督计划
(一)《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
1、《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
2008年《会计法》执行检查的重点是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检查、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
2、《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方案
2008年《会计法》执行检查采取抽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抽查:由各主管局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20%,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于9月15日之前书面报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以下简称各街镇)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户,并将检查情况于9月15日之前书面报区财政局。
(2)重点检查:由区财政局组织检查,检查户数为企业单位15户,行政事业单位10户,具体名单如下:瑞浪精密机械(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日金机械有限公司、上海超拨钢琴有限公司、上海吉博力房屋卫生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芬纳输送带有限公司、上海年年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西口印刷有限公司、上海三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亚一清河金店有限公司、上海浦群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百虑机械有限公司、上海长发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西威自动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南宝服装水洗有限公司、上海流金岛经济城有限公司、区卫生局、区国资委、区经委、区体育局、区房地局、区规划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必要时延伸至二级预算单位。
 3、《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实施时间
(1)抽查:2008年3-9月,由各主管局、各街镇财政所组织实施。
(2)重点检查:2008年3-9月,由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如需延长或提前,按实际检查进度调整。
(二)信用等级评定、鉴定
信用等级评定、鉴定包括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鉴定和预算信用等级的评定、鉴定。信用等级的评定、鉴定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街镇单位由财政所负责评定和鉴定,区级单位由区财政局负责评定和鉴定。
1、信用等级评定
至2007年底,全区预算信用等级评定和区级单位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已全面完成。2008年,各街镇财政所应继续做好镇级单位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完成评定户数为:南翔镇财政所30户,马陆镇财政所35户,黄渡镇财政所30户,安亭镇财政所35户,外岗镇财政所35户,江桥镇财政所35户,徐行镇财政所35户,华亭镇财政所10户,嘉定镇街道财政所10户,新成路街道财政所10户,真新新村街道财政所10户,菊园新区财政所10户,嘉定工业区财政所35户,合计320户。评定结果于9月15日前报区财政局。
2、信用等级鉴定
对信用等级已评定单位,由财政部门实施等级鉴定。对信用等级变动单位须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街镇单位由财政所负责鉴定,鉴定结果于5月底前报区财政局,对鉴定为A类的单位,由区财政局进行复审;区级单位由区财政局负责鉴定。
(三)财政、财务监督检查
1、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检查
(1)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对区级预算单位2007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5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将延伸检查单位《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的执行情况。
(2)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在对2007年度 5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项目的立项、预算编制和执行、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的不足等方面进行事中或事后的综合评价。
(3)工程项目招、投标跟踪检查
提前介入工程项目招、投标,由区监察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交委联合对2008年部分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投标、开标等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4)全面财政、财务检查
对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和预算信用等级评定为C类及C类以下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全面的财政、财务检查,包括:财务收支、财经纪律、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检查,并延伸至所属工会等组织。重点检查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及“阳光账户”、“阳光收入”制度执行情况等。
2、街镇财政、财务检查
各街镇要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针对目前街镇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收支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认真执行“阳光收入”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政府采购执行力度,健全财税政策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镇级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
2008年区财政对各街镇财政、财务检查的重点是:
(1) 2007年街镇财政各项列收列支情况的专项检查,包括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和使用情况,经济小区的整合、归并和政策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财政管理的规范性等,必要时将追溯和延伸。
(2)2008年街镇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政府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资料归档等情况。
3、区属企业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加强对区属企业财务收支的日常监管,重点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用于政府性投资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以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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