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有关(集团)公司:
《2008年度嘉定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奖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2008年度嘉定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
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奖细则
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嘉定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嘉府办发[2007]23号)精神,为确保优秀企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本着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好字优先发展的原则,结合2008年全区产业发展重点,特制定本评奖细则,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制造业:符合本区产业导向的规模以上企业。
2、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现代物流、品牌商贸、高端旅游及文化信息、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服务业企业。
二、奖项设置
(一)先进制造业
1、综合实力奖:内外资各设金奖企业20名、银奖企业40名。
2、单项奖:设科技创新奖、发展潜力奖、社会贡献奖企业各10名。
3、优秀经营者:对获得金奖的企业经营者授予“嘉定区先进制造业杰出经营者” 称号,对获得银奖、单项奖的企业经营者授予“嘉定区先进制造业优秀经营者” 称号。
(二)现代服务业
1、综合实力奖:设金奖企业10名、银奖企业20名。
2、单项奖:设发展潜力奖、特别贡献奖各10名。
3、优秀经营者:对获得金奖的企业经营者授予“嘉定区现代服务业杰出经营者”称号,对获得银奖、单项奖的企业经营者授予“嘉定区现代服务业优秀经营者”称号。
三、评分标准
(一)先进制造业综合实力奖
根据企业工业产值、上缴税收、综合能效等三项指标完成情况按以下标准打分,最后采取百分制以20:40:40的权重折合为综合评分,另附加企业社会责任20分。
1、工业产值:以1亿元为基准,基本分12分,每超1亿元加1分,每减1000万元扣1分。
2、上缴税收(包括免抵税额):以500万元为基准,基本分25分,每超200万元,加1分;达不到500万元的不得分。
3、综合能效
①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以《上海产业能效指南(2006版)》为标准,每低于行业标准1个百分点得1分;高于,不得分。
②单位用地综合效益
──单位用地产值:以《2007上海市开发区统计手册》为依据:凡达到国家级、市级及本区工业园区单位土地产出水平,分别得8分、6分、4分;达不到本区工业园区产出水平不得分。
──单位用地税收:以《2007上海市开发区统计手册》为依据:凡达到国家级、市级及本区工业园区单位土地税收水平,分别得8分、6分、4分;达不到本区工业园区税收水平不得分。
──单位用地注册资本:以参评企业单位用地注册资本水平为标准,凡达到平均水平50%以上的,得8分;高于平均水平但不到50%的,得4-7分;低于平均水平的不得分。
4、企业社会贡献:凡企业作出以下贡献的,每项加4分:来沪人员集中居住;本地劳动力安置高于50%;建立工会组织或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达标);参加本区慈善募捐万元以上(须街镇以上民政部门认定);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认证等。
(二)先进制造业单项奖
1、科技创新奖:根据企业的新产品开发、研发中心建设以及其他方面的科技创新情况予以综合评定。
2、发展潜力奖:根据企业的增资扩股、培育上市、区域产业链整合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
3、社会贡献奖:根据企业来沪人员集中居住、本地劳动力安置率、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工会组织的建立或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达标)、慈善捐助、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认证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
(三)现代服务业综合实力奖
根据企业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上缴税收、综合能效三项指标按以下标准打分,最后采取百分制以20:50:30的权重折合为综合评分,另附加企业社会责任、社会事业贡献及行业竞争力20分。
1、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①地区(销售)总部、现代物流业:以1亿元为基准,基本分12分,每超1亿元加1分,每减1000万元扣1分。
②品牌商贸、旅游业、餐饮业、以及文化信息、广告创意、电子商务、法律、财会、中介培训等各类专业服务业:以2000万元为基准,基本分12分,每超2000万元加1分,每减200万元扣1分。
2、上缴税收
①地区(销售)总部、现代物流业:以500万元为基准,基本分30分,每超200万元加1分,达不到500万元的不得分。
②品牌商贸、旅游业、餐饮业、以及文化信息、广告创意、电子商务、法律、财会、中介培训等各类专业服务业:以200万元为基准,基本分30分,每超50万元加1分,达不到200万元的不得分。
3、综合能效:以全区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平均能耗为标准,每低于全区平均1个百分点得1分,高于全区平均不得分。
4、社会贡献:凡企业作出以下贡献或获得以下认证的,每项加4分:本地劳动力安置高于50%;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达标);建立工会组织;参加本区慈善募捐万元以上(须街镇以上民政部门认定);企业品牌影响力、经营管理水平、新技术的采用等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经行业或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认证)。
(四)现代服务业单项奖
1、发展潜力奖:根据企业市场占有率、经营管理科技含量、行业发展潜力等各方面予以综合评定。
2、特别贡献奖:对产业发展、地区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推动作用的服务平台及相关服务企业予以综合评定。
四、评选除外情况
本评选活动采取一票否决制,凡参评企业当年有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消防火灾事故、群体性闹访、社会保障违规、环保污染事件、偷漏税、不符合统计法要求、因违章建筑受查处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重点企业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经营者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评选资格。
五、评选程序
1、由企业按要求填报评优申请表报所属街镇。
2、街镇签署审核意见,报区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3、区评优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区政府决定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