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出让地块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08-10-22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出让地块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发〔2008〕2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加快已出让土地的建设进度,从而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实现产城融合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出让地块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由建口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分别与获得出让地块开发权的房地产企业“结对子”,明确工作责任,加快建设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项目分工

根据我区土地出让情况,由建设系统相关单位领导与项目单位实行对应联系。同时随着土地推出,将不断进行增补。具体项目和联系领导详见《嘉定区出让地块领导干部挂钩一览表》。

二、联系领导职责

根据联系项目的特点和进度,联系领导应起到“勤务员,协调员,信息员,监督员,联络员”等作用:

勤务员──在“一门式”服务的基础上强调“一人式”责任制,充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于与该开发企业同谋划、共推进。

协调员──发现问题,积极协调,由联系领导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共同解决。

信息员──由于政策因素或综合原因难以解决而影响项目开工的,联系领导应及时书面报告区政府,以求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监督员──按照开发要求和建筑标准严格督查,指导开发企业在节能、进度、质量、配套等方面按规定实施,同时接受项目单位的监督。

联络员──作为项目推进责任人,主动与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配套单位沟通联系,真正起到穿针引线的桥梁作用。

三、开发企业职责

1.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遇到政府部门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报告联系领导,以求从速协调解决。

2.根据该项目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设计理念上要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在开发品质上有新的亮点,能体现科技的集成应用水平。

3、项目开发单位要制定开发建设计划,并按照计划确定的目标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

四、建立几项制度:

1、首问制度。联系挂钩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联系领导及时召集区相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专题研究,提出研究方案,不推委。有关解决问题的方案书面专报区政府办公室。

2、例会制度。联系领导会同项目所在街镇分管领导、城建部门以及开发企业相关人员每月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对照《项目进度计划》检查落实情况。详见《六类用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时限流程表》。

3.报告制度。联系挂钩项目推进情况,由联系领导落实专职人员以书面形式在每月底报区政府办公室、区住宅发展中心。区府办拟每月上旬汇总后进行通报。

五、区政府根据各项目建设的情况将适时召开推进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附:1、《嘉定区出让地块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一览表》

    2、《六类用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时限流程图》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