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审计局《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09-03-30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审计局《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08〕4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管集团公司:
区审计局《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若干问题的请示》(嘉审办2008第3号)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九日
 
 
 
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
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若干问题的请示
嘉审办[2008]3号
 
嘉定区人民政府:
为了推动《关于加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意见》(嘉府办发[2005]30号)文件精神的进一步贯彻和落实,2008年我区已扩大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的覆盖面,并按要求经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实施了邀请招投标,选定了可参与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入围社会中介机构,他们是:上海誉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现拟定委托审计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委托审计方式
每年由区审计局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就其中部分区级财政资金或政府融资为主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直接实施对外委托。各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则根据区审计局开出的项目审计委托通知单,与选定的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审计协议,并报区审计局备案。计划外项目由各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在入围的中介机构或审计中心内自行选择委托,审计协议报审计局备案。
二、委托审计期限
本次期限定为2008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
三、委托审计费用
入围社会中介机构的受托审计费用,可直接与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结算收取,其标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承诺,在行业规定的基础上下浮10-25%。
四、投资价款的认定和结算
所有委托审计项目投资价款的最终确定,均须经区审计局监管认定。区财政局及投融资财政贴息单位投资资金的拨付,以审计认定价为依据。
五、责任追究
因入围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而造成审计结果严重失实,将取消其继续从事区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业务的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各镇人民政府,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的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以上办法如无不当,请批转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区管集团公司实施。
 
附件:入围社会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
 
 
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
入围社会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
(2008年8月1日-2010年7月31日)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资质情况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1
上海誉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葛黎明
139******3939
59990681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129弄51号
2
上海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朱永达
133******8398
69529113
上海市嘉定区回城南路1128号C-123
3
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王逸平
133******0696
65759707*813
上海市四平路421弄20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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