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服务)企业嘉奖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09-08-20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服务)企业嘉奖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发〔2009〕2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集团)公司:
 2009年4月24日,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上海爱普香料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类香料、香精油商品上的“爱普及图”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商标驰字[2009]第202号),认定上海雷诺尔电器有限公司注册并使用在商标注册和服务国际分类第9类起动器商品上的“RENLE”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商标驰字[2009]第204号),认定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1类灯具商品上的“亚”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商标驰字[2009]第205号),认定上海南亚覆铜箔板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6类覆铜箔板商品上的第1649600号图形商标为驰名商标(商标驰字[2009]第207号)。
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上海家化”等324件商标为上海市著名商标的通知》(沪工商标[2009]80号)和上海市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274项2008年度上海名牌的通知》(沪名办[2009]1号)精神,上海长征肥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24件商标和16个产品(服务)分别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和上海名牌产品(服务)。
为推进我区品牌可持续发展,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树立品牌兴企理念,不断转变全区经济增长方式和提高增长质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名牌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2009年度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嘉府办发[2009]5号)精神执行。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发挥品牌优势,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放大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名牌的品牌效应。希望全区各类企业增强品牌意识,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名牌,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继续推动我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 2009年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名单、第十三批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名单、2008年度上海名牌产品(服务)企业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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