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主题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09-12-25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09〕4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民政局关于《嘉定区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嘉定区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

 

根据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工商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沪民殡发[2009]3号)和市民政局下发的《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民殡发[2009]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确保我区清理整顿公墓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公墓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树立文明节俭丧葬理念,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切实解决非法兴建公墓,违规出售、转让墓穴或骨灰格位,以及建设超标准、豪华墓穴等问题,使滥占土地、破坏环境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使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公墓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社会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意识明显增强。

三、清理整顿重点

1 、未经依法批准建设公墓;

2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公墓建设规划建设公墓;

3 、未按照审批文件建设公墓;

4 、违反规定建造、出售超规定面积墓穴,炒买炒卖寿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公墓;

5 、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埋葬地)。

四、工作步骤

(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7月13日)

1 、组织机构:成立区清理整顿公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徐斌担任,副组长由区民政局郁标副局长担任。

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应成立由分管镇长(主任)负责的、由民政牵头的清理整顿公墓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清理整顿公墓工作。

区清理整顿公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

2 、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领导、民政主管、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

3 、按照《通知》要求,贯彻属地化管理原则,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提出本地区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意见。

4 、制定本地区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要求、方法、步骤和措施。

5 、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相关工作。

( 二)全面清查阶段(2009年7月27日-8月5日)

1 、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民政部门要督促公墓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 、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自上而下开展检查工作。对经营性公墓要逐一检查,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埋葬地)进行认真检查,摸清情况和底数。

( 三)整改总结阶段(2009年8月6日-8月20日)

1 、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民政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重大问题须经政府批准后实施,一般情况由民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予以实施。

2 、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民政部门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小结,提出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和措施。8月15日前报区殡葬管理所。

3 、区民政局和有关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公墓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4 、区民政局将区清理整顿工作工作总结和《清理整顿公墓情况汇总表》8月20日前报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五、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需要多方参与和配合,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民政牵头,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清理整顿公墓工作。

( 二)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

要精心组织筹划,布置落实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要按照《通知》关于清理整顿范围、措施、方法和时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要密切关注清理整顿公墓工作动态,及时沟通会商,加强督促检查。

( 三)找准存在问题,依法清理整顿

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掌握本地区所有公墓情况,认真查找公墓建设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具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于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对于存在的隐患,要在制度建设、外部监管、内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积重难返,增加治理难度和成本。

( 四)注重方式方法,防止群体事件

开展清理整顿公墓工作不仅与公墓管理部门、公墓经营单位直接相关,也会涉及到一些已购买墓穴或已安葬骨灰的群众的利益。因此,要顾全大局,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既要严格执法,照章办事,确保清理整顿效果,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防止群体性上访,避免影响社会稳定。

( 五)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规范公墓建设管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年度检查制度,并定期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便于群众监督,使监管行为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要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每个环节严格把关,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墓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六)加强信息报送,如实反映情况

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于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如实予以反映,不漏报、谎报或迟报。

 

附件1:上海市清理整顿公墓登记表

附件2:上海市清理整顿公墓登记表(农村公益性公墓、埋葬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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