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12


办理结果:采纳

 

林琳代表

提出的“关于鼓励企业设置‘妈妈岗’灵活就业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响应女性平衡工作与家庭角色的现实需求,缓解企业用工压力,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动区妇联、区总工会等部门,共同推进“生育友好岗”(即“妈妈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一、探索试点岗位开发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区妇联、区总工会积极响应上海《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五丰上食、中宏人寿作为首批试点单位,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上海市生育友好型用人单位”称号,为其他企业树立了榜样,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到设置“生育友好岗”(即类似“妈妈岗”)的工作中来。

全面推进“生育友好岗”排摸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区妇联通过走访、电话、问卷等多种渠道,结合春节前后走访慰问,点对点与相关女企业家、女性创业者沟通,指导设置相应岗位,共同开发生育友好企业12家,收集排摸适配于承担12周岁以下儿童抚养责任劳动者的就业岗位130个。在2025年区级春季大型招聘活动中,首次设立“生育友好岗”专区,现场10家企业提供60个生育友好岗及40余个代理招聘,为女性求职者和企业搭建了供需对接平台。

二、拓展多元宣传渠道

依托“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就业服务站点,在各类线下和线上招聘平台推广“生育友好岗”,多渠道发布岗位信息。线上通过平台广泛传播,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岗位信息覆盖面。持续推进“劳动权益保障站”等栏目建设,紧跟实时政策,发布“妈妈岗”(生育友好岗)专题政策解读,鼓励企业设置相关岗位,同时保障“妈妈岗”女职工合法权益。线下规范劳动关系专区窗口政策咨询和“一口受理”工作机制,按照《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妈妈岗”职工合法权益,营造生育友好的就业和工作环境。

区妇联在“嘉定女性”政务微信号开设专栏,宣传“生育友好岗”就业新模式;面向区政协妇联界别、女企业家协会、巾帼嘉创创客联盟以及全职妈妈等人群广泛宣传文件精神,扩大“生育友好岗”的知晓度。区总工会结合“春风行动”,举办“会聘上海”美丽职场劳模工匠直播带岗“生育友好岗”专场招聘会,帮助企业与求职者精准对接,并在市、区各级媒体平台开展宣传,鼓励更多有需求的女性转变观念、走进职场。

三、保障女性职工权益

区总工会结合三八维权法律宣传月,配合督促企业落实对产假、哺乳假、育儿假等特殊劳动保护。积极推动企业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将公平合理的弹性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提高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同步签订率,2024年全区已签订1353份,切实保障了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推动全区星级型、共享型“爱心妈咪小屋”应建尽建,目前共设立340间,并鼓励将女性、育儿等活动纳入规划,为特殊时期女职工及其子女提供服务。2025年计划新增30家并给予助推补贴。同时倡导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结合现有阵地多元化拓展托育托管服务模式,有效缓解职工子女假期照护难题。

下一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继续联合区妇联、区总工会等部门,全方位推动“生育友好岗”模式落地。持续加大“生育友好岗”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和有灵活就业需求的女性了解这一就业新模式,消除生育对职场女性职业发展、薪酬待遇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利用女企业家协会、“巾帼嘉创”创业联盟等资源,鼓励设立更多生育友好岗,加强与区妇联、区总工会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创设更多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持续推进“爱心妈咪小屋”建设和托育服务拓展,进一步强化女职工权益保障,构建生育成本共担的社会责任体系,助力嘉定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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