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20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政办,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881号,邮编:201899,电话:699894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规定》,严格落实2021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区委、区政府及本单位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持续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完善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等,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三农”发展相关政策文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政务公告、权力事项信息等内容。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平台,提供主动公开文件的查阅服务。

本年度我委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85条,年度预决算、财政专项支出类信息等27条,作出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61763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79件,主动公开区农业农村委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4件,政协提案答复3件。同时,因农民建房等相关职能调整,我委主动对接,完成4件往年人大代表建议的跟踪答复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主动公开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属于三类内部信息1件。主要涉及种植业补贴政策、土地承包权证等方面,主动及时与申请人沟通,按照《规定》《条例》要求规范答复流程,本年度全部办结。未因依申请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主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信息发布的规范流程,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合法、合规。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有力提高政策宣传实效。二是持续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嘉定区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内容更新,并增加超链接便于市民对标准化目录相关内容的查阅了解,提升标准化目录的应用实效。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继续发挥好以三农频道、“嘉定三农”微信公众号、微网站组成的信息宣传服务平台作用,聚焦示范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二是深化新媒体使用。开展“嘉定三农”宣传口号及IP形象与名称公开征集,确定“嘉嘉”“香香”两个IP形象,增加了市民对我区“三农”工作关注的同时宣传了我区“三农”特色。三是拓宽线下平台。委主要领导作为区级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区“我爱我嘉”民生访谈专题系列报道,宣传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同时,丰富公众开放日举办的形式,以组织长三角鲜食玉米交流会、“我嘉生鲜”线下展示展销等活动开展来搭建市民参与了解乡村振兴工作的平台。

(五)监督保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明确我委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不定期专题听取汇报专项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围绕落实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标准化目录等展开培训交流,并组织参加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完成2021年度自评考核。全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7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展,公开的方式需要丰富,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下阶段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继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二是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及时公开群众广泛关注的“三农”发展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拓展宣传方式及渠道,尤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的同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三是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参加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工作标准,主动学习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工作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没有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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