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178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年02月16日 | 主题分类: | 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嘉定区博乐路111号,联系电话:021-69989888*2920,邮箱:jdzwgk@jiadi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及市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提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主渠道功能,规范做好政府工作报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任免等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府会议召开情况,积极推动财政预决算、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实事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2021年,“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457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9937条。
信息公开载体不断拓展。围绕“一网通办”、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等市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组织开展“我爱我家”2021民生系列访谈活动12次,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优化完善网民留言、流转处理、反馈答复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年内共回应网民咨询31次,进一步提升政民互动实效。针对2021年制定的各类产业发展、新城建设、疫苗接种等重大政策,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有效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传播面。
政策解读质量不断提高。以企业、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的上”为目的,通过“一图读懂”、惠企政策宣讲、视频直播等方式,加强线上线下、政府与企业群众双向联动,切实把政策宣传好、解读透,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围绕市民群众关注的电梯加装、工伤保险、疫情防控等民生热点,开展专题解读、精准推送,有效提高政策的到达率和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答复等流程,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年内,全区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1件(含上年结转10件),办结618件,33件结转2022年继续办理。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10件、行政诉讼14件,同比分别下降33.3%和26.3%,其中13件具体答复行为得到了复议机关和法院的维持,4件尚未审结,1件被依法纠错(纠错率同比下降50%),6件为其他情形(复议终止或当事人撤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对2010年以来的公文公开属性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区政府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中进行集中公开。优化调整规划计划栏目,推动我区历史规划系统归集和主动公开。二是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32个,并对文件文号、有效性等要素进行规范标注,方便市民群众查阅。三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检查、维护、更新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编制发布政府公报6期,集中刊载本级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解读材料。二是不断拓展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新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意见收集反馈、政策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等功能。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在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上海嘉定APP上新增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府公报、草案征集等模块,持续扩大政府信息传播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统筹推动。根据市、区工作要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分重点、分领域、分步骤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1次,专题会议5次,座谈会1次,及时传达国家、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部署标准化建设、村(居)务公开、评估考核等工作,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聚焦年度工作重点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实操内容,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区政务网站普查专栏作用,及时通报各单位网站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加强政务公开全流程、全方位评估,将第三方测评结果纳入年终各单位绩效考核的关键指标体系中,以第三方视角检验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3 | 20 | 1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65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502 | ||
行政强制 | 82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1691.7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57 | 81 | 1 | 1 | 1 | 0 | 64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5 | 23 | 0 | 1 | 1 | 0 | 23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3 | 0 | 0 | 0 | 0 | 1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7 | 0 | 0 | 0 | 0 | 0 | 7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7 | 2 | 0 | 0 | 0 | 0 | 9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8 | 1 | 0 | 0 | 0 | 0 | 19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9 | 22 | 1 | 0 | 0 | 0 | 20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8 | 2 | 0 | 0 | 0 | 0 | 2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3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2 | 1 | 0 | 0 | 0 | 0 | 1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0 | 0 | 0 | 0 | 2 | ||
3.其他 | 70 | 18 | 0 | 0 | 0 | 0 | 88 | ||
(七)总计 | 540 | 75 | 1 | 1 | 1 | 0 | 6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8 | 5 | 0 | 0 | 0 | 0 | 3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7 | 1 | 0 | 2 | 10 | 3 | 0 | 6 | 1 | 10 | 3 | 0 | 0 | 1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部分栏目设置仍有待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便捷度和用户体验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仍存在解读形式需进一步丰富、解读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三是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个别单位工作交接存在断档现象,影响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不断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加强“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联动,做好栏目的调整优化和内容的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着力抓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创新更多可视、可读、可感的立体化解读方式,让企业和市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三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测评机构作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确保本区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对2021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优化调整公开栏目。聚焦公众需求,持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细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全区42家政务公开主体单位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公开。单独设置规范性文件栏目,明确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集中公开2021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超链接展示草案、意见征集、意见反馈等情况,实现决策事项“一页”尽览。
二是持续扩大公众参与度。严格执行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对涉及百姓民生、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推动政府决策更加科学透明。围绕市民群众关切的领域以及今年发布的最新政策,组织各单位集中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府开放活动50余场,以公开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依托15分钟社区综合服务圈,创新设立“政务服务站”,将个人、涉企事项的服务窗口前移至步行15分钟半径的“家门口”。截止目前,首批174项涉企事项、200项个人事项可在“我嘉·邻里中心”办理,163项事项可在“一网通办”自助终端、移动端实现全程网办,104项事项实现长三角互认通办。深化“一件事”业务流程再造,推出老年人健康服务、补领婚姻登记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车辆注销、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事务办理等4项“一件事”。
四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标国务院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更新完善我区全领域标准化目录和42家政务公开主体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过超链接方式,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指导各街镇制定村(居)务公开制度和标准化目录,规范设置村(居)务公开栏,全面推进村(居)事务公开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