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5号)要求,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嘉定区政府办公室在深入调研、充分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嘉定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报告。
一、专家咨询论证基本情况
2022年9月30日上午,嘉定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嘉定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家咨询论证座谈会,实际到会专家4人,分别是: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通识学院副院长裔勇刚、上海广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城乡规划分院院长周伟、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总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常洁、上海市嘉定区迎园幼儿园副园长沈蓓,专家组认真查看了《实施方案》文本及附件资料,经过会议质询和专家组的讨论后,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并进行签署。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内容
1、关于《实施方案》出台必要性
为民办实事项目,是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经历了上半年大上海保卫战后,群众对政府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作有埋怨、也有意见,对民生工作的期待更高、要求也更高,我们要通过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让基层群众直观感受到政策的实惠实效,进一步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赖。
2、关于《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实施方案》较为全面,分工合理,目标明确。《实施方案》结合嘉定区实际情况,对医疗、交通、助老、住房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做了较为系统、全面的项目安排,尤其针对电动车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顽固性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实施方案》坚持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的编制思路具有较为充分的依据,具备较好的前瞻性和一定的可操作性。
3、关于《实施方案》的科学性
《实施方案》与《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指导原则上保持一致,同时在涉及领域方面充分考虑到嘉定区实际情况,结合区内群众的需求申报了32项具体项目。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中,坚持统筹管理,要求具体承办单位坚持“一项目一方案”,并设置时间节点,做好项目进度管理。此外,《实施方案》中还安排了针对具体项目的全过程评议,充分吸纳群众意见,让项目真正达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效果。《实施方案》规划合理,内容详尽,对各部门科学稳妥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三、专家咨询论证意见结论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嘉定区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评审。编制单位对专家组、相关部门及各街镇等方面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