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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草案)》及《<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2023年工作目标》的专家论证报告

日期:2023-09-06信息来源:上海嘉定 作者: 文字 【点击数: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5号)要求,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和第三方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在深入调研、充分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及《<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2023年工作目标》。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报告。

一、专家咨询论证基本情况

2023年9月5日,嘉定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2023年工作目标》(以下简称《任务清单》)专家咨询论证座谈会,实际到会专家5人,分别是:齐康(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高工/副总)、张伯仑(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教高/主任)、李晓东(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高工/总工)、郭茹(同济大学教授)、张改景(上海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工/副总工),参会人员还有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及编制单位的代表。第三方编制单位整体介绍了《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编制过程和内容,专家组认真查看了文本,经过认真讨论后,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并进行签署。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内容

1、关于《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出台必要性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新老问题交织叠加的复杂阶段,基于传统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减污降碳协同是从根本上解决传统污染问题的战略路径,是降低减碳成本的有效手段,更是顺应技术进步趋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

2022年6月,国家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系统部署。本市高度重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于2023年1月发布《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2023年5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2023年工作目标》,要求各区按照市任务清单的格式,对实施单位为本区的任务逐条进行细化、量化,确定整体工作任务和2023年工作目标,编制区级减污降碳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关于《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的可行性

《实施方案》明确了嘉定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主要目标,《任务清单》提出了嘉定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整体工作任务及2023年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坚持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的编制思路具有较为充分的依据。同时,《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编制过程中开展了两轮相关委办局意见征询。生态环境局与编制单位就方案中的具体任务逐项与相关委办局进行了对接,并按照相关委办局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充分的修改和完善,确保《实施方案》中任务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3、关于《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的科学性

《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相关要求编制,编制思路清晰,规划目标明确,内容较为全面。在明确了嘉定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主要目标后,提出了八大方面24项重要举措。《任务清单》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对《实施方案》的任务逐条进行细化和量化。《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充分考虑到嘉定区产业特点、嘉定新城建设等城市特征与发展机遇。《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明确了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的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对各部门科学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工作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三、专家咨询论证意见结论

专家会形成专家组意见如下:《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及《<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2023年工作目标》整体思路清晰、内容科学全面、 任务措施可行,可为嘉定区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提供支撑。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2023年工作目标立足嘉定区特色,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同意《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及《<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2023年工作目标》通过评审。第三方编制单位对专家组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修改说明如下:

序号

专家意见

修改情况

1

结合嘉定产业特点,进一步优化工作任务。

根据嘉定产业发展及特点,提出推进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建设、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等相关工作任务

2

明确嘉定区船舶港口及新能源应用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协同增效建议。

经与区交通委进一步确认,区内不存在“天然气燃料、生物质燃料及氢氨等新能源在远洋船舶中的应用”、不涉及“港作船船舶结构调整”和“单壳油轮”,故删除实施方案中相关内容。

3

进一步核对相关指标数据及时间节点。

进一步明确了2025年和2030年相关工作任务和指标数据,对“十四五”期间和“十五五”期间的提法统一改成了“至2025年”和“至2030年”;考虑到实施方案与“十四五”相关规划的衔接,删除2035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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