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5号)要求,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嘉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嘉府办发〔2020〕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在深入调研、充分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嘉定区科创“新动能”发力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报告。
一、专家咨询论证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0日,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研讨会暨《行动方案》专家咨询论证座谈会,到会专家3人,分别是:韩金铎(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所科技产业处处长)、胡军(中核八所成果转化部主任)、刘从峰(中国科学院上海技物所资管公司总经理)。会上,区科委从编制背景、政策依据、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等四个方面对《行动方案》进行详细介绍,专家组认真查看了《行动方案》文本及附件资料,经过会议质询和专家组的讨论后,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并进行签署。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内容
(一)关于《行动方案》出台必要性
近年来,市级层面陆续出台了《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上海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 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等文件,围绕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出了新要求。
“十四五”以来,嘉定持续巩固产业导向突出、科研资源集聚、人才资源充沛、创新生态卓越等综合优势,随着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即将到期,目前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制定出台《行动方案》,有利于嘉定区提升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的贡献度、显示度,加快建设“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
(二)关于《行动方案》的可行性
《行动方案》贯彻市科委、市科创办相关文件精神,基于《嘉定区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框架,围绕本区优势产业、未来技术、科创空间、科技转化等现有基础上进行加码升级,并形成具体明确的发展目标、重点行动和保障措施,包含32条任务举措、54个重点项目,定位精准,聚焦重点,靶向发力。
同时,《行动方案》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中国科学院光机所、硅酸盐所、中核八所、院士专家成果转化中心、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重点企业等开展了实地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做法,于5月17日至6月16日完成线上民众意见征询工作,并向市科委、市科创办、区相关委办局进行了意见征询,已按照相关意见对《行动方案》进行了充分的修改和完善,确保《行动方案》落地性强,可行性好。
(三)关于《行动方案》的科学性
《行动方案》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充分研究了《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及北京市、浙江省等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政策文件,并对政策内容进行了深入剖析,结合嘉定区科创发展特点,起草编制本《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编制思路清晰,目标任务符合嘉定区科技创新发展总体要求,充分考虑了各项工作的可行性及专业性,进一步促进创新链、产业链 、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三、专家咨询论证意见结论
专家会形成专家组意见如下:《行动方案》编制思路清晰、内容科学结构严谨,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科学性。围绕四个层次的总体要求,着力实施优势产业 “领航行动”、未来技术“策源行动”、科创空间“筑巢行动”、科技转化 “硕果行动”、创新主体“育强行动”、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科技精英“雁阵行动”、创新生态“雨林行动”八大行动,面向新趋势、新阶段,着力塑造本区科创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专家组一致同意《行动方案》通过评审。区科委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对《行动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