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专业规划,负责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实施国家及本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三)负责对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定公共绿地、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公共绿地、林地内建设项目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公共绿地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负责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养护市场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本区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依法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管理;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水域和特定区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自然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本区野生动植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本区绿化和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绿化和林业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负责林业苗木种子等行业管理;负责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本区护林防火工作。
(八)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景观灯光规划和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规划;负责制定本区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承担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
(九)负责公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园、风景名胜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公园、风景名胜区规划方案、调整方案;负责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并组织资源调查。
(十)负责组织实施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相关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活动;承担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新日期:2025年2月10日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局事务的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提案处理、综合治理、保密、保卫、信息、后勤、法制宣传、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全局财务业务工作的计划管理和资料统计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并对基层财务进行指导,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完成局系统内的财务、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职责:负责全局的组织、人事、工资、养老保险、医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才招聘、干部管理与考核工作。
(三)绿化管理科
职责:负责对绿化、林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管理;负责编制绿化、林业专业规划,审定绿地、林地内建设项目的方案,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社会参与绿化、林业管理的相关活动;负责做好绿化、林业相关法律的宣传。
(四)市容管理科
职责: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审定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计方案和验收,协调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景观灯光、渣土的行业和业务管理,并负责对相关法律的宣传。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更新日期:2025年2月10日
李怡玲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审计、规划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区园林所党支部。
汤煜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法治、行政许可、新闻发言、老干部、外事、档案工作;负责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公园绿地、行道树、古树名木等)、工程土方管理;协助负责组织人事、规划、财务工作。
分管绿化管理科、区园林所(行政)、区市容环卫所(工程土方管理)、局机关党支部。协管办公室(档案、财务)、组织人事科(组织、人事、统战)。
吴国瑜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法综治、信息化、保密工作;负责林业建设和管理工作(造林工作、森林资源、林业行政执法、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等);负责应急管理、防台防汛、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区林业站(行政)、区林业站党支部。协管办公室(信息化、保密)、组织人事科(双拥)。
陆慧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宣传、精神文明建设、青、妇工作;负责信访、投诉工作;负责市容(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景观灯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责任区管理等);负责环卫工作(生活垃圾全程监督管理、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环卫作业服务等)、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分管市容管理科、区市容环卫所(市容景观、环卫)、区市容环卫所党支部。协管办公室(信访、投诉)、组织人事科(党风廉政、宣传、青、妇)。
俞正新三级调研员:负责工会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内部安保等工作。协助负责政法综治、信访、投诉、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
蔡可洵三级调研员:区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专员。
更新日期:2025年2月10日
单位地址: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1号楼 5楼
邮政编码:201822
单位电话:021-39178591
传真:021-39178590
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1:00;13:30-17:30、冬令时:8:30-11:00;13:00-17:00
更新时间:2025年2月10日
(一)贯彻执行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专业规划,负责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实施国家及本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三)负责对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定公共绿地、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公共绿地、林地内建设项目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公共绿地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负责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养护市场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本区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依法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管理;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水域和特定区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自然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本区野生动植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本区绿化和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绿化和林业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负责林业苗木种子等行业管理;负责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本区护林防火工作。
(八)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景观灯光规划和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规划;负责制定本区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承担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
(九)负责公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园、风景名胜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公园、风景名胜区规划方案、调整方案;负责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并组织资源调查。
(十)负责组织实施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相关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活动;承担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新日期:2025年2月10日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局事务的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提案处理、综合治理、保密、保卫、信息、后勤、法制宣传、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全局财务业务工作的计划管理和资料统计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并对基层财务进行指导,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完成局系统内的财务、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职责:负责全局的组织、人事、工资、养老保险、医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才招聘、干部管理与考核工作。
(三)绿化管理科
职责:负责对绿化、林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管理;负责编制绿化、林业专业规划,审定绿地、林地内建设项目的方案,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社会参与绿化、林业管理的相关活动;负责做好绿化、林业相关法律的宣传。
(四)市容管理科
职责: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审定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计方案和验收,协调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景观灯光、渣土的行业和业务管理,并负责对相关法律的宣传。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更新日期:2025年2月10日
李怡玲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审计、规划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区园林所党支部。
汤煜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法治、行政许可、新闻发言、老干部、外事、档案工作;负责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公园绿地、行道树、古树名木等)、工程土方管理;协助负责组织人事、规划、财务工作。
分管绿化管理科、区园林所(行政)、区市容环卫所(工程土方管理)、局机关党支部。协管办公室(档案、财务)、组织人事科(组织、人事、统战)。
吴国瑜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法综治、信息化、保密工作;负责林业建设和管理工作(造林工作、森林资源、林业行政执法、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等);负责应急管理、防台防汛、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区林业站(行政)、区林业站党支部。协管办公室(信息化、保密)、组织人事科(双拥)。
陆慧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宣传、精神文明建设、青、妇工作;负责信访、投诉工作;负责市容(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景观灯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责任区管理等);负责环卫工作(生活垃圾全程监督管理、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环卫作业服务等)、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分管市容管理科、区市容环卫所(市容景观、环卫)、区市容环卫所党支部。协管办公室(信访、投诉)、组织人事科(党风廉政、宣传、青、妇)。
俞正新三级调研员:负责工会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内部安保等工作。协助负责政法综治、信访、投诉、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
蔡可洵三级调研员:区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专员。
更新日期:2025年2月10日
单位地址:嘉定区塔城东路400号1号楼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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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021-39178591
传真:021-39178590
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1:00;13:30-17:30、冬令时:8:30-11:00;13:00-17:00
更新时间: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