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号)、《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的通知》(沪语委〔2017〕3号),结合2023年嘉定区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嘉定区语委办于3月23日、24日对区内3—5年内新开办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原市教委语管处处长孙晓先出席参加本次验收工作。
2019年4月,区语委办对全区146所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开展了第一轮达标验收工作。四年来,随着新开办学校数量不断增加,区语委办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对新开办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对已达标学校开展“回头看”抽查复核,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阵地作用。参加本次达标验收的共有19所学校,其中12所幼儿园,7所中小学。学校分管校长汇报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整体情况,评审专家老师通过聆听学校汇报、查阅佐证材料等,全面了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孙晓先指出,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示范和标杆,要着力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抓好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建设可以从三方面努力:一是提高认识,形成“大语言文字观”,树立语言文字的规范观、资源观、能力观,有了对语言文字清晰的观念认识,才能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明确目标,认识到语言文字是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的一种手段和途径,为教育教学提供服务,才能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三是建章立制,将语言文字工作和学校日常工作、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加强制度建设,采取保障措施,有效落实、稳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良性发展。
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既有助于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重视经验和方法的研究积累,又有助于发现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如行文中存在格式和标点的不规范,个别学校缺乏语言文化特色活动和语言文字特色品牌。下阶段,区语委办将持续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高质量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为区域语言文字工作注入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