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34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21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行公路601号;邮编:201808;电话:39902071)。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教育局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嘉定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充实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应用场景建设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保障。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机关政务项目进行登记、审核和相关内容的公开发布协调。同时,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纳入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2.健全制度建设。区教育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咨询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事项相关信息发布的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

3.提升工作能力。区教育局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者的整体工作水平。组织各业务科室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参加市教委举办的2019年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以及区政府举办的2019年区政务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工作意识,提高业务素养,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整体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途径

2019年,区教育局通过“嘉定教育”官方频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共计400条;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借助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同时,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主动公开内容

(1)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做好教育频道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发文总量为477件,在“嘉定教育”频道主动公开公文400件。二是全面推进嘉定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14个重点领域之一,首次发布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共计17大类。

(2)规范党政混合信息公开。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区教育局工作党委和区教育局联合制发公文的过程中,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主动公开有关文件12件。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发布重大举措和配套制度的相关信息。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办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推进,从专业角度讲明讲透政策的变化,力求信息公开的专业和有效。二是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做好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的公示工作,切实打造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同步提供政策解读、招考咨询、申诉等服务,形成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完整闭环。三是重点打造民办培训机构的信息公开应用场景。采取线上公布民办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线下张贴“嘉定区民办培训机构信息公示栏”的方式推动信息公开的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2019年,区教育局主动公开文化教育类校外合格培训机构239家,无资质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65家。

(4)加强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向社会公开2019年预算公开(含三公)、2019年基层单位预算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含三公)、2018年基层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2019年,根据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区教育局涉及幼、托保育教育费,义务制教育阶段外籍儿童就读费,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等4项内容。2019年,区教育局政府集中采购涉及68个项目,采购总金额30530089元。

(5)强化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以及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服务指南建设,及时调整办事指南等内容。2019年,梳理修订44个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推进18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全部接入,主动公开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的13个行政审批事项,加速推进“一网通办”工作。2019年,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115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共计97798人次。

(6)突出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网上调查、网上咨询。2019年,区教育局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0条,便民问答类信息28条,主要涉及招生考试、民办培训机构、校园公众开放日、教育现代化实施意见等方面内容。二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按照规范格式要求,信息公开区教育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15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主动公开的辅助和补充,区教育局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据《条例》的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1.申请情况

2019年,区教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主动公开”5件,“部分公开”2件,“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1件、“未补正,视为自动放弃”4件,“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1件,“重复申请”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主要涉及入学入园政策、中考招生信息、教育综改推进情况、学校装修改建、民办培训机构资质等方面,全部都及时、规范答复,满足了申请人个性化的信息需求。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教育局201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优化“教育频道”门户网站栏目,主动公开嘉教工委文件,嘉教文件、嘉教计、嘉教人和其他文件,并设机构职能、政策解读、规划计划、教育业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众开放日活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年报等一级目录,形成了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体系。同时,加强“两微一端”建设,专人负责“嘉定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日常管理和内容保障等工作,2019年,推送各类政府信息共计55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总结宣传经验做法,发现整改存在问题。完善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明确局办公室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其他直属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科室(单位)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的分类整理、核实核对以及报送和更新工作,协助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教育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

区教育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内部监督,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外部监督,接受“12345”和网上情况反馈。2019年,“12345”热线收到1113件,结案1113件;市教委转办收457件,结案457件,切实推进线上线下同步监管。

同时,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做好管理,加强依法行政。一是做好涉密人员常态管理。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的保密教育与动态管理,完善局涉密人员管理档案。二是做好网络保密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政务和公务网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嘉定教育频道、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程序、严查内容,做到该公开的一份不少,该保密的一份不漏。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区教育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11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8

977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8

305300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教育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有待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收集范围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便民应用场景有待进一步尝试。下阶段,区教育局将围绕政务公开栏目,政务公开互动,政务公开应用场景等方面寻求进一步突破。

(一)要明确信息公开需求,参照市、区两级主动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增设和归并部分公开栏目,方便市民对公开信息的搜索和查找。

(二)要用好市民服务热线、单位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做好“公众开放日”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要依托民办培训机构的信息公开应用场景,在其他业务方面进行创新尝试,根据实际情况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依托政务公开“三个联动”着力推进民办教育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一文收录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编写的《中国政府透明度(2019):义务教育政务公开发展报告》中。

 

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


附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