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439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7年01月21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6年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教育局办公室:3990207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嘉定区教育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对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嘉定教育网(www.jdjy.sh.cn)改版工作,围绕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完善监督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保障。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制度建设。
1.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根据两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修订了嘉定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
2.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保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受理的依申请公开的及时准确答复。
3.健全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嘉定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好公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4.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修订嘉定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栏目设置和信息公开目录做好教育网信息公开的分类工作,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途径
2016年,嘉定区教育局继续通过嘉定教育网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拓宽政务信息新媒体发布渠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及时发布政务信息;通过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
(二)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推进情况
1.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教育费附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及时公布2016年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时公开教育收费相关情况。
2.推进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公开本市各阶段招生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做好特殊类型考生及加分资格考生的公示工作,配套提供政策解读、考分查询、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切实打造招生阳光工程。
3.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公开。公开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划片工作程序、划片内容、划片结果,以及公办民办学校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配套提供政策解读、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4.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公开。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开展招生工作、暑期有偿补课情况、民办学校“规范课程教学、实施素质教育”等专项督导工作,对相关学校开展教育督导,并及时公开教育督导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嘉定区教育局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不断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在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格式规范、附件完整。通过网络平台收到有关学校资质、灾害天气应对情况信息公开申请3件,处理申请过程中通过邮件、电话等进行及时沟通,申请人表示满意。
四、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嘉定区教育局未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本局也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收费减免的情况。
五、下阶段工作要点
下阶段,要进一步加强专项栏目和常规栏目的匹配度,挖掘教育信息资源进行增值服务,提升共享程度和辐射范围,尽可能方便查询,满足公众关切。要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证公开信息与网上办事交互关联。要继续加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探索科室发布信息考核制。
嘉定区教育局
2017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