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16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教育频道(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嘉行公路601号,邮编:201808,电话:3990207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教育局认真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嘉定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教育领域民生关切事项,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教育局通过“嘉定教育”官方频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共计1000余条;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借助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同时,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1.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供目录编制说明,根据市教委职能和重点工作,细化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完善,保证目录与信息内容链接同步更新。行政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及分工等一旦变动,第一时间在网上同步更新。2021年,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教育综合改革为重点,做好重大举措和配套制度的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一是进一步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中考改革相关政策的信息发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二是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对机构资质(包括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相关信息)、教师资质(包括姓名、任教班次和教师资格证编号等)、收退费标准(包括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后的收费项目标准、实行银行划扣机制后的收退费流程、退费时间等)、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名称、班次、上课时间等)以及聘用外籍人员情况等信息,在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继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失信机构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试点,探索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平台。四是深化“上海嘉定”教育频道建设,配合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

3.加强政策解读。以信息通俗易懂为目标,发布教育招生、入学要求和流程等相关政策信息。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报名入学流程通过“一图读懂”的方式在教育频道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发布,简单明了的流程受到了公众的高度认可。同时开通网上单位信箱,提供网上咨询受理,及时在嘉定区门户网站答复“政民互动”栏目。下半年,针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加强教育领域的经费投入和使用、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民办学校信息和民办培训机构等信息公开,回应市民的关注热点。

4.规范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联合制作公文的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按规范流程予以公开。

5.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一是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取消和调整的权力信息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三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监督检查情况。四是推进“一网通办”,及时公开各类证明的清理和精减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让办事服务便捷透明。

6.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公开职责,在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时明确主动公开的要求,让办理人员在答复时做到心中有数。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47件主办件答复,以及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和工作业务培训情况。

7.加强交流互动。围绕民生关切,强化互动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决策预公开机制。在研制《上海市嘉定区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嘉定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嘉定区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嘉定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过程中,多次召开会议,邀请教育专家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方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建议,做好政策吹风,并在网上征询公众意见,收集民意信息,助推市教委决策。

8.推进政务事项公开标准目录制定工作。结合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运行的实际,按照“五公开”的要求,根据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进程安排,研究确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具体细化到三级提纲,做到分类清晰,层次明了,逻辑严谨,内容完整。同时,在“上海教育”网站上开设了“义务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托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等方面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作为主动公开的辅助和补充,区教育局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1.申请及受理情况。2021年,区教育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本年度全部办结,其中予以公开3件、属于三类内部信息1件、主动撤销2件、资讯类4件。主要涉及入学入园政策、转学流程等方面,申请人均感到满意。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2021年,区教育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3.行政复议、诉讼情况。2021年度发生1件针对区教育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事项。

(三)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总结宣传经验做法,发现整改存在问题。完善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明确局办公室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其他直属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科室(单位)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的分类整理、核实核对以及报送和更新工作,协助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教育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

2.强化同步监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内部监督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外部监督接受“12345”和网上情况反馈。2021年,“12345”热线收到2508件,结案2487件;市教委转办收146件,结案146件,切实推进内部外部、线上线下同步监管。

3.强化保密审查。做好涉密人员常态管理,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的保密教育与动态管理,完善局涉密人员管理档案。做好网络保密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政务和公务网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嘉定教育频道、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程序、严查内容,做到该公开的一份不少,该保密的一份不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15






15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从开设升级到优化, 政务公开栏目有待改进。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教育频道的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多次优化,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栏目存在设置上的交叉,导致有部分公开信息在多个栏目中出现。二是对标市教委和区政府的主动公开目录,存在信息公开不完整现象。针对上述问题,区教育局计划从以下两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要借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契机,主动对接相关的业务科室,明确信息公开需求,商讨信息公开途径;二是参照《义务教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重新梳理,增设和归并部分表述不清的公开栏目,从根本上方便公开信息的搜索和查找,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性。

2.从监管延伸到参与,政务公开互动有待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子网站的设置,在网站搭建、编排和日常运维等方面给予了区教育局一定的自主权和管理空间,但是在交流互动和公众参与权限方面有所缺失。区教育局一方面要用好市民服务热线、单位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另一方面要做好“公众开放日”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对于区政府而言,可以适当开放网上的调查征集权限,推进民意调查、网络征集、听证会等多种征集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从而完整体现政务公开的交流互动功能。

3.从线上回归到线下,政务公开途径有待拓宽。 近年来,嘉定区教育局线上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是在线下信息公开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从传统的“张贴式”政务公开,到现在的“应上网,尽上网”,不可忽视的是部分市民对于线下的纸质公开仍保留着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在今后的工作中,嘉定区教育局将在其他业务方面进行创新尝试,根据实际情况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使得教育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持续增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嘉定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