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03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0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从“嘉定教育”门户网站教育频道(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嘉行公路601号,邮编:201808,电话:3990207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认真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嘉定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教育领域民生关切事项,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法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以更有针对性的政务公开推动实施、规范管理和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确保满足人民的期望,为人民提供更加满意的教育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通过“嘉定教育”官方频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政务信息约2600条;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借助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同时,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1.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嘉定教育”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根据市教委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完善,保证目录与信息内容链接同步更新。行政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及分工等一旦变动,第一时间在网上同步更新。2023年,在“嘉定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教育综合改革为重点,做好重大举措和政策文件的发布。一是进一步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政策的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校园开放日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中高考改革相关政策和中招录取等信息发布。二是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对机构资质(包括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相关信息)、教师资质(包括姓名、任教班次和教师资格证编号等)、收退费标准(包括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后的收费项目标准、实行银行划扣机制后的收退费流程、退费时间等)、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名称、班次、上课时间等)以及聘用外籍人员情况等信息,在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对社会关注的“双减”典型问题进行征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试点,探索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平台。四是深化“上海嘉定”教育频道建设,配合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

3.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完善网上单位信箱管理,规范网上单位信箱的运行与监督,提高邮件的响应速度和答复质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信息通俗易懂为目标,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努力使公众真正知晓政策、弄懂政策。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报名入学流程通过“一图看懂”和入学政策问答的方式在教育频道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发布;下半年,加强教育领域的经费投入和使用、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等信息公开,积极回应市民的关注热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4.规范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联合制作公文的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按规范流程予以公开。

5.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公开职责,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促进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主动公开6件主办件答复,依申请公开13件。

6.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和政策集中发布工作。认真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周期全要素记录重大决策过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配合完成上海市招生入学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持续做好政策清单的维护工作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不断提高归集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

7.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一是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取消和调整的权力信息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拓展应用,联合奖惩,扎实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基础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推进“一网通办”工作:配合全市统一部署,完成“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完成“一网通办”4个区自管公共服务事项修订;根据市、区两级要求,区教育局认领市级部门确定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新增区自管事项,规范完善程序性内容。四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根据《嘉定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2023年度嘉定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领域实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区市场监管局对18所中小幼学校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检查情况上报嘉定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平台;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科委、各街镇共同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校外培训“监管护苗”专项行动,联合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科委开展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行动,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和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治理情况上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作为主动公开的辅助和补充,区教育局致力于促进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们确保规范受理、及时处理,并以认真、透明、严谨、全面的态度进行答复。

1.申请及受理情况。2023年,区教育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我们坚持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的原则,将所有申请进行了有效分类,确保高效办理。本年度成功处理并答复了100%的申请,其中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2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件、信访类信息1件,非政府信息4件,未补正2件。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2023年,区教育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3.行政复议、诉讼情况。2023年,未发生针对区教育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事项。

(三)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总结宣传经验做法,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明确局办公室为局政务公开工作主体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其他直属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整理、核实、报送和更新本科室(单位)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同时,协助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教育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

2.强化同步监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内部监督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外部监督接受“12345”和网上情况反馈。2023年,“12345”热线收到5567件,结案5567件;市教委转办收211件,结案211件,切实推进内部外部、线上线下同步监管。

3.强化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嘉定教育频道、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27.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1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如下问题。

1.拓展公众参与,提升重大行政决策透明度。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我们发现公众参与度较低。为此,区教育局将建立更为广泛、透明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公众了解渠道,提高决策透明度。用好在线平台,为公众提供方便的参与通道,鼓励公众广泛发表意见和建议。建立更加畅通的反馈机制,确保公众的声音能够及时被听到并纳入考虑。

2.深化解读水平,提高重点领域政策可读性。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政策解读方面,我们发现公众对政策解读的精准度不高。区教育局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政策的深度解读水平,确保解读过程更为专业准确。其次,通过简明易懂的语言和多样化的解读形式,提高政策文本的可读性,使广大市民更容易理解发布的政策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报告事项。

 

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