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414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7年04月25日 | 主题分类: | 德育工作 |
关键词: |
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家长学校加强家校合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幼家长学校建设,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努力提升家长的家教水平和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内、校外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区品质教育的持续发展。现就新形势下推动家长学校的建设,加强家校合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讲话精神,围绕区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布置,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家庭教育,全面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水平,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构建基本覆盖中小学、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在新形势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家校合作新机制,制定完善家庭教育相关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和水平,有力推进我区家庭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专业化和全民化,逐步把家庭教育工作打造成我区品质教育的新亮点及特色品牌。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建设
1.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都必须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建设,特别是健全组织机构建设:(1)成立领导小组。指派落实1名副校长或副园长(校长或园长)分管家长学校工作,任组长。副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行政、家教专干。分管德育工作的行政负责家长学校的具体工作,家庭教育专职干部具体策划、组织、开展各项家教活动。成员有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等。(2)健全家长委员会。各中小学、幼儿园可成立由学校负责人、分管德育行政、少先队负责人、家教专干、关工委老领导、退休教师和优秀家长代表等组成的家长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家校合作活动。
2.设置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家长的教育培训等工作。建立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明确各人的职责,按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家长教育培训活动,创造良好的校内、校外育人环境。
3.落实经费及相关人员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家长学校章程规定,为保证家长学校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各学校、幼儿园必须为家长学校筹集(或落实)活动经费。学校(幼儿园)领导要支持家教工作,家长学校活动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家教专干是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及研究者,各校、园必须落实1名能胜任家教工作的教师担任家教专干。
(二)按“实用、有效、创新”为原则,积极开展家教活动
1.有专(兼)职的教师队伍。各家长学校应有一支由家教专干、班主任、骨干教师组成的家教专(兼)职教师队伍,立足学校,有计划组织各种层次家长,系统传授家教知识。
2.充分利用市、区的家教讲师团。近年来,市、区两级都非常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聘请了一批专家、老干部、优秀家长、教师等组织的家庭教育讲师团。因此,各家长学校要利用好市、区的家教讲师团,邀请他们到学校、幼儿园为教师、家长授课、咨询等。同时,充分整合各种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各种家庭教育活动。
3.制定授课计划。市、区家教讲师团每年都有安排到各镇、中小学、幼儿园作家教指导、咨询及授课讲座的义务。因此,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根据本校(园)实际,利用本校及市区讲师团课题库,制定本校(园)的家教授课课程表。
4.积极组织家教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主要工作日程,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阵地作用,积极开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各种活动,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充实活动的内涵。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家庭教育指导、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家长学校可探索并建立“家长持证上岗”制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的实现方式、载体平台、途径方式、服务渠道等,并不断总结、提升,形成常态的教育课程。
(三)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1.充分利用家访的有效途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家访这一传统而有效的家校沟通形式,深入推进家访活动,将家访工作课程化、常态化、现代化、长效化,进一步改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教群关系,激活家长教育的神经末梢,让家长懂教育、支持教育。
2.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要有大教育意识,主动与文明办、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充分利用系统内外、学校内外、区域内外的资源,积极延伸家教课程,使家庭教育全员、全程覆盖。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长学校和管理工作,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要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保证家长学校建设顺利进行。
(二)加强日常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家长学校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教师授课教案、家长听课记录,以及家长考勤、优秀家长评选、家长接待日、素质教育开放日、家长经验交流、家教讲座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健全家长学校工作考核评估机制,要把家长学校建设管理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推动家长学校工作规范健康发展,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家长学校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