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479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主题分类: 后勤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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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发布时间:2020-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沪市监食经〔2020〕416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谱写新时代人民城市新篇章的意见》精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20〕61号)要求,结合《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食药安委〔2020〕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市监食协〔2020〕98号),推动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决定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下称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牢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1.全面落实校园食品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2.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3.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

4.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

6.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7.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8.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

9.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三、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防范校园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20〕61号),结合《市教委等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7〕12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医院食品安全管理系统〉〈上海市安全营养食品供应链平台〉的通知》(沪市监食经〔2019〕141号)文件要求,推进使用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开发的“上海市安全营养食品供应链平台”。防范校园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实行校园食品原料供应商准入审核制度,鼓励合规食品原料供应商集合竞价、公平竞争。学校原则上应选择属地教育部门公开招标确定的“食品材料配送商”,通过采购平台订购,实现与校园食品溯源平台的无缝对接。

1.夯实校园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按照《市教委等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7〕12号)要求,在已使用有效的“阳光午餐”追溯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功能,实现来源清晰、过程可控、去向可溯。(教育部门负责)

2.严防死守校园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本市大部分学校食堂承包、食品原料采购通过第三方配送商采购后配送至学校的特点,研究食堂承包管理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制定符合食品安全集成配送单位的团体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积极引导科学管理。针对学校尤其是幼儿园,用餐人数少、餐标低、议价能力弱等特性,研究制定营养菜谱,规范营养标准,鼓励使用半成品和成品,减少现场加工风险。(教育部门负责)

(二)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供餐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阳光午餐”平台),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查验制度,实行从原料进货查验、加工至成品分餐、配送的全过程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科学防控安全风险。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利用“阳光午餐”平台数据,全面分析企业从原料采购、加工至成品分餐、配送等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按照DB31/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生产配送卫生规范》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2020年底50%以上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通过认证,2021年底100%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通过认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5.严格查验进货原料。严格食品原料供应商准入,倡导建立原料供应基地、与平台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确定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加强对食品原料供货商的监督,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或坚决撤换。(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6.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从原料采购、加工至成品分餐、配送的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严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7.全面推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2021年底前,全部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8.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食成品、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智能化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三)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时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

9.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校园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针对性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制定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按照食品安全的自查项目、内容和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教育部门负责)

10.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要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4D、五常、6T、DB31/2015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励建立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倡导实行分餐制。(教育部门负责)

11.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推动学校安装使用校园食安系统。(教育部门负责)

12.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教育部门负责)

13.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学校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教育部门负责)

(四)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要压实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

14.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现场检查、视频巡查等各种检查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餐具用具及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5.明确监督检查重点。结合《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要求,以许可证照、机构人员、设置布局、设施设备、食品检查、采购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加工、专间(专用操作场所)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废弃物管理等为检查要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监督检查的精准化和科学有效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6.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比例。健全并落实大宗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行为,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通报。对可能与食品及相关环节有关的聚集性呕吐、腹泻,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控制处置。(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9.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知识宣讲、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创建学校健康食堂。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减油、减盐、减糖。(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充分用用现代科技手段,畅通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属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辖区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二)扎实推进

根据辖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围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研究采取解决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

(三)巩固总结

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对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地区及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一次联合督导。对督导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逐一销账。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区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深入领会《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精神,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作为政治要求、整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底线意识,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定期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争取政策支持

各部门要积极推动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支持,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加强部门配合

各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5日前,各区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上报工作部署情况、具体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每年7月1日、12月15日前,各部门要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2022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要报送三年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给对口部门。

 

附件: 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项 目

数量

基本情况

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其中:视频式展示(家)


互联网式展示(家)


辖区内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供应的学校数(个)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督促整改

情况

学校食堂整改问题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供餐单位整改问题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监督检查

和案件查

处情况

监督检查数(户次)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刑事立案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