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000253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2年09月14日 | 主题分类: | 后勤保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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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通知,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强台风级)将以每小时10~15 公里的速度向偏北转西北方向移动,逐渐向浙江温岭到舟山一带沿海靠近,并将于14 日下午到夜间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登陆后“梅花”将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受“梅花”影响,13日本市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我区最强风雨影响时段出现在14日下午到15日上午,大部有暴雨、局部大暴雨,陆地最大阵风7~9 级,沿江沿海地区10~12级,洋山港区和上海市沿海海面12~14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9月13日晚会议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区教育系统台风防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压实各项责任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梅花”台风的危害性,叠加当前防台和防疫工作交织,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意识、极限思维,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最不利情况,做好最充分准备。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台责任,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压实各项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落实落细各项措施,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二、严密细致排查,坚决消除隐患
要认真做好防台风自查排查工作。重点关注校内活动场地、人员密集场所、校内主干道和地下空间及以往积水严重地区的积水隐患排查和处置,必要时关闭室外活动设施。各单位要注意防范大风影响,及时加固或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室外物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幕墙、空调外挂、高楼装饰等排查检查,存在隐患的要落实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针对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室外快递存放点等疫情防控保障临时设施,要提前落实防御和加固措施。校内各建筑工地要对塔吊等大型设备采取必要避险加固,防止意外发生。要做好人员避险工作,重点做好在校师生员工、校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提醒和安全防范,同时要认真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必要时对校内危旧房屋和临房人员转移撤离、妥善安置。
三、落实应急准备,确保动作到位
要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根据全市“六停”工作统一部署和台风应急响应变化情况,视情落实中小幼“停课”措施。台风期间开行校区班车的,要提醒司乘人员做好相应防范措施,确保交通安全。要依据《上海市学校防汛防台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做好储备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按照“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求,细化师生员工转移避险方案与安置预案,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转移安置工作,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应急值守
此次“梅花”台风路径和强度还在不段变化,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汛情和预警信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防汛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制度,认真按照“首报、续保、终报”的要求,及时将重要信息报街镇防汛办和局安全管理中心。
嘉定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3日